台灣青年 失業率12.22%,應該多多幫幫他們成為房屋仲介,續創台北房地產新高!

mckoy wrote:
月休六天? 10到22早上10點到晚上10點嗎?~ 26000起?
大哥,這樣請不到人正常的吧! 我也請人條件是是周休二日,比照銀行! 早上9點至中午12點 一點30再到下午五點半!
也是27000起! 基本13個月(正常都有14個月)!獎金另外! 三節另外! 勞健保足額! 還有團保! 都還請不到人!要不然來的都是不夠資格的!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現在有很多的"慣老闆"

聽過22K就以為自己給26K很囂張了

還動不動提起當年勇

也不看看現在一包泡麵都多少錢了

既然失業率這麼高還請不到人

是不是該自己檢討一下自己的薪資跟環境有沒有競爭力?

有沒有未來發展性?沒有。工作有沒有比較輕鬆?沒有。錢有沒有比較多?又沒有。

什麼都沒有,那你當然只能"撿剩的"阿

不要喊加薪的時候就推給市場機制

請不到人的時候就怪年輕人


egatfish wrote:
大家...
出絕招算了
請家裡老人家幫忙買房子
貸 40 年
等前往天堂時
再請家小拋棄繼承就好
上有政策 . 下想對策


好辦法
只可惜仍有瑕疵.
因為到時候銀行會申請查封房屋.
屆時過去的本金含利息等於都白繳了.
不過如果可以每個月都只繳少少的利息.
就算到時候房子被法拍了,先前繳的利息就當成租金囉.

話說回來,政府前陣子打算推40年房貸,難不成就是暗示大家可以這麼玩
那不如大家廣集人氣鼓吹政府推個200年房貸吧,
畢竟難得政府大開方便之門,將他們的獨家密技[債留子孫]傳授給大家使用呢.
aqq1514 wrote:
在此略表感想,工業乃...(恕刪)

吊書袋當文青啊!
裡面的那種心態,正好就是台灣薪資水準升高不起來的原因,
老闆只想找便宜好用又勤勞的,卻不願付出相對的薪資,
傳產沒有不好,但我聴過傳產車銑床的工廠學起科技公司的責任制,
沒加班費,薪水還不到兩萬,
不是只要求員工吃苦耐勞耐操,而老闆也該付出應該付的代價吧!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aqq1514 wrote:
在此略表感想,工業乃...(恕刪)

少來
誰跟你工業乃立國之本??
傳統產業會讓人不想進
就是因為薪資成長慢到不可思議
不要以為學到技術能飛天遁地
台灣的老闆只肯給那種低到只夠餬口的薪水
怎麼看未來呢??
ken9028 wrote:
但我聴過傳產車銑床的工廠學起科技公司的責任制...(恕刪)

南部的公司現在都這樣搞
有的人學了一輩子技術
薪水還是22K
在南部,傳產基本底薪是17k起跳
二十年後有技術的,能到25k就該偷笑了

不唬各位
我在公司沒佔技術缺,也沒有在加班
不過我有一種兼差賺錢的技術
同一組裡的6個幹部,通通都欠我一屁股債
公司已經十年沒加過薪了
不用懷疑
在南部,我們是傳產指標公司
全公司有1400多個員工

技術??..........呸!!不值錢
22k,一年加薪二千,十年才多少?一個月42k,很多嘛? 哈哈哈!!!

可能還不到35k就因為薪資太高被老闆踢走了~~哈!!

旋風 wrote:
少來誰跟你工業乃立國...(恕刪)
不是多的是小老百姓卻又想趁著景氣不好

想要大砍房價四折五折入手

從來也不擔心自己會是裁員或是無薪假名單裡的一份子

哪需要為他們多擔心呢 哈
小熊啦 wrote:
小弟的店 人怎麼請都請不到
一般小通信行
月休6天
底薪26起
工作10~22
唉~
每次來的都是想混口飯吃
學也學不會
對客人一點耐心也沒有
永遠只學會一點就是抱怨
(恕刪)


小熊老闆...
依你開的條件真的只能聘到頭腦不太好的人
頭腦只要不是太差的人都知道 26000/24天 = 1083/天(12小時) = 90.2/小時
這比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還低阿?!
有點頭腦的人都知知道是違法的 怎麼可能會幹太久??
怎麼現在的老闆自己頭腦也不是很清楚?!

說真的 經濟風暴時馬小九推行的22K 真的害死了一群社會新鮮人
一堆老闆以為 大學生=22K
給個26K就以為很了不起了 員工該感謝老闆的大方與仁慈且要賣肝工作以公司為家!!
還有10~22點 這工作時間有點GY (我知道大多的服務業都這樣 但薪水一定不止26K)
有家的人誰不想晚上回家陪小孩與另一半
戀愛中的人 誰不想晚上陪著男朋友或女朋友
沒有另一半的人 請你給他一點時間去談戀愛
或許台灣生育率下降 該反省的就是這些剝奪勞工權利的老闆
給不起高薪還期望有人才來應徵 這才是現在社會不可思議的地方
年輕人不是草莓族受不起壓力 是工作待遇根本差到不可思議 有好的地方當然趕快跳槽

另外
小弟自認頭腦清晰 脾氣好 熟悉3C產品 與人溝通無障礙 且現在的工作已經待5年了 穩定度夠
不知這樣條件的去貴公司應徵 是否可以多施捨個2-3K??
很慶幸小弟不是在22K的年代裡找工作...

PS 獎金算在勞基法裡的工資嗎? 我不清楚.
不過還是請您查一下 小心違法被告了...
還有 月上24天 每天12小時 好像也違法!超過規定的工時上限了!!
你的員工都是佛心來的 你沒被申訴真的很幸運
歡迎來晃晃唷^^
transmartt101 wrote:
小熊老闆...依你開...(恕刪)

真的要鼓勵多多談戀愛
光出去創造的消費能力不是單身所能比擬的
以前我大概1天花200塊就很多了...(1+1>2阿)

獎金的話:
經常性的的就算工資 如全勤 津貼等等
非經常性的,員工薪資還是要符合最低薪資為準
而且...最低薪資是指月休8天 工作8小時/天
少休或工時超過都要算假日工資及加班費的

以上是問勞資顧問的,我承認以前的小企業或多或少都會苛扣勞工
或許是因為老闆本身也不懂(不要再挖苦小熊嚕),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小熊啦 wrote:
小弟的店 人怎麼請都請不到

一般小通信行

月休6天

底薪26起

工作10~22

唉~

每次來的都是想混口飯吃

學也學不會

對客人一點耐心也沒有

永遠只學會一點就是抱怨

不過我承認服務業最大的障礙就是工作時間長

小弟我也很想克服這一點

讓我的員工可以輕鬆些

可是................

就是................

服務業的悲哀啊~


再者~周休二日在服務業是絕對做不到
分上下午班 還要多請2個人
如果你是老闆 你願意嗎?
~~~~~~~~~~~~~~~~~~~~~~~~~


先不談新進員工訓練的時間

上班時間12小時,老闆不願意分成上下午班

員工又何嘗願意連上12小時呢?

這樣的時數不如去當半導體廠的作業員

也難怪找不到員工

結果就是老闆請不到員工,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Welcome to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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