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1234 wrote:
我們公司這一年來也面試了不少人,老實說我們給的薪水不算少,我們這一行新鮮人行情大約3萬~3萬5,我們都出3萬5~4萬5,就是希望可以找到不錯的員工,可是能夠找到的人真的是搖搖頭,只關心能不能準時上下班 (當然我們會給加班費)、休假怎麼算 (我們完全按照勞基法的規定給假)、能不能學到東西 (東西多到學不完,只是初期要先去打好跟客戶的人際關係),結果我們因為案子的關係,本來安排這位員工到職的第二個禮拜要到桃園駐點5天 (我們公司在台北),重點是我們還幫他安排了宿舍,還有來回的交通津貼,結果他聽到之後就提離職,他說這份工作這樣不穩定,你說吐不吐血 (重點是他學歷還不錯,台大研究所剛畢業當完兵回來的)



看到了好想去面試喔!!
說真的現在的公司願意給加班費的真的很少了~~

漫步蔚藍晴空下 wrote:
我沒有說寫程式 40...(恕刪)


我上面說的是另一位大哥啦 @@

我當然接受他不想繼續在我們公司上班,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
不過只發封簡訊過來說要辭職然後直接不來上班,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嗎?

我也是員工,如果今天我要離職,我一定會當面請辭,然後至少要謝謝這家公司跟主管曾經給過我這樣的機會

我不知道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們只給40K的薪水他就可以這樣的態度? 還是大家都能夠接受只有我不能接受?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只能虛心受教了
只發簡訊是很不恰當的作法沒錯
不是只有你不能接受阿
職場溝通強調的
最好的溝通是 face to face
其次是電話
最爛的 email 簡訊



ab1234 wrote:
我上面說的是另一位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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