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麒麟 wrote:
原來是一個柿子挑軟的...(恕刪)
我是去租房,不是去跟房東吵架,你愛跟開賭場的房東租房就去吧!

租房我的確是挑軟的房東,目前遇到的房東都是很客氣,服務還不錯,也不會催收房租!
你對房地產也很內行,為什麼會去找到那種開賭場的房呢?
陳小春2525 wrote:
你有處理過法拍屋有點交的房子,但裡面的人卻賴著不走嗎?
陳小春2525 wrote:
房客賴著不走 寄存證...(恕刪)
陳小春2525 wrote:
不法侵入民宅要有故意的要件才算成立,就是因為沒錢找不到地方才繼續住,這算故意嗎?
另外這也不是侵佔罪,是竊佔罪,但一樣要有故意的要件才算成立。
陳小春2525 wrote:
上法院又如何?法官問房客要不要搬,房客回答要搬但現在沒錢,目前正積極努力找工作,等賺到錢馬上付房租給房東,請他不要強硬可憐可憐社會上的弱勢團體...
陳小春2525 wrote:
一般認為是違反租賃契約規定,屬民事糾紛,可提民事訴訟要求房客返還房屋,但不一定有刑事侵占、竊佔罪問題,除非房客假稱自己是屋主,私自將房子出租或借予他人,這才有可能構成刑事竊佔罪嫌。
Katong wrote:
法院不是社福機構, 被執行人窮不窮,弱不弱勢,
法院是不管的.
陳小春2525 wrote:
我是去租房,不是去跟房東吵架,你愛跟開賭場的房東租房就去吧!
租房我的確是挑軟的房東,目前遇到的房東都是很客氣,服務還不錯,也不會催收房租!
你對房地產也很內行,為什麼會去找到那種開賭場的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