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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版友指教,正反意見都讓我受益良多。
的確,在簽契約時,房東和代理人是將已寫好的契約拿給我簽,但與其說是我簽,倒不如說是他們拿著我的印章在蓋。這點是我傻逼,沒有仔細審閱租賃契約和做到「點交」,是我疏忽。後續的反應後來想想,是有待商榷,尤其自己的情緒管理是該整理整理。
最後還要感謝版友提醒,那一句「買房的積極度」真的是多餘了,我現在看到也覺得怪怪的...

Anyway,以後PO文會更慎重,謝謝各位!:D
#2014/5/30 補充:
昨日台北大雨,要睡覺時才發現房間天花板會漏水...



說真的,對這房東信心越來越小了...「她到底還有多少事情沒跟我們說?!」
今天會找時間跟房東好好談談。
再次請教各位版友,天花板漏水,如果真的房東請抓漏處理,大概花多少時間?再來,處理完就百分之百不會再漏嗎?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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