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屋竟遇到這樣的仲介跟代書

可方便稍微透露出是哪家品牌的仲介阿~~~!!
這樣真的好恐怖唷~!!!
還是要找有品牌的仲介公司比較好!!!
其實您在這個買賣案件中是占上風的。
1.若實情是賣方還有專任約的約束,您只憑一只買賣契約就可以舉證他與他方仲介違約,壹般違反專任約是4%的罰款。拿此當籌碼,仲介跟賣方會臣服於您。因為賣方爬牆前壹ˋ定也問過你們這次的仲介,仲介壹定也有部分的承諾以安賣方的心。

2.制式的買賣契約壹定會有一條賣方於簽約時要交付權狀給代書保管,並不可以增加設定及負擔。代書失職了,若有損害應負賠償。


3.既然走履保,目前只10%付款,別擔心,若是我我會等者賣方掉入違約的陷阱,好整以暇。若賣方違約是要賠償雙倍的違約金。


結論:最壞最壞你只是回到原點,沒買到房子+賠償。好壹點你還可以得到房子+賠償。
billy30617 wrote:
若是簽約後又去跟名間...(恕刪)
基本上有簽了履保,你存入履保的任何一毛錢都會有保障
但是問題是,你的所有繳款都進了履保嗎?包含保證金?這要確認一下
一般來說,錢只要存入履保,一定會有簡訊通知,通知買賣雙方

如果賣方有心,事後設定抵押的事情很不容易預防
因為簽約前大多會申請最新的戶籍謄本
但簽約後,產權在他手上的話,他要抵押,你能奈他何?
除非簽約時,屋主就先交出產權,由代書管理。這樣他就沒辦法再去設定!!
但就算簽約後去設定也沒關係,千萬記住,代書可能用不同的理由,要你同意動支履保金
任何理由都有可能,之後不論要簽什麼名,都一定要看的清清楚楚
看是不是動用履保金,有時迷迷糊糊的沒看清楚,或者代書說一些我們聽不太懂似是而非的東西
就很有可能就簽下去了
有時會說不簽會有問題等等,總之都是牽拖之詞
所謂一手交前一手交屋,沒交屋前,都有履保在保障我們
有沒有抵押是他屋主的事情,他必定要清償完畢,才有可能交屋,才有可能拿到履保的錢
到時候沒有清償,無法交屋,逾期就依約罰款,他如果受不了要解約,也要被罰
只是要特別注意,代書或仲介的話術,很容易媚惑不懂的消費者
他們的目的是交屋,拿手續費、仲介費,所以會嘗試說服你簽字
不要主動說解約,那你就是違約,球就在人家手上,很吃虧
等人家來求你,條件就由你開

另外,我不建議目前就扯破臉
因為已經簽約了,除非對方同意解約
否則是一定要買的,否則就得依約支付違約金(要看清楚能否承受)
房子目前還是他在住的
扯破了臉,他要怎麼惡搞這個房子,你根本不知道
到時就算交了屋,你也很難處理吧
(比如說排水孔惡意堵塞這種最討厭的問題)

我之前碰到和你類似的問題,而且聽說還層出不窮。
我當時也傻傻的不懂,甚至還同意動支了一筆履保金
還好那個仲介是之前的鄰居,有幫我把關,硬是要求賣方同步將產權移轉
並且幫我盯著確實將設定塗消..而我,之後才知道問題嚴重性
不管如何,之後還是順利交屋了
也祝你一切順利...記住,動支履保的同意書,絕對不能簽~~
如果訂金付了
屋主還能再去抵押借款
有點誇張
謝謝大家,目前已經請人幫忙處理,到目前為止房仲還很有誠意要來處理這件事,因為畢竟是因為過程中有疏失才會造成今天的情況,上來也是想讓大家在有這種情況時可以參考,我也知道自己須付一部分責任,但是真的遇到了還是想要了解情況,後續有任何會再告訴大家。
好像遇到房屋抵壓詐騙了~

代書說不定也有份

謹慎一定積極一點..... 其實應該想個辦法拿回訂金

取消掉
時間會修復一切,傷疤留下是要你記取教訓,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florence0729 wrote:
確實是!
賣方應履約的責任,是由賣方與代書/仲介 間相互制衡,依時間履行!
買方應履約的責任,同樣是由賣方與代書/仲介 間相互制衡,依時間履行!
只要你有簽仲介業提供的「履約保證」,自然你無須 "費心"!
(你付仲介費、代書費,你還那麼費心去查證這些資料!這才讓人起疑竇~?)
至於交屋期這麼長,既然你在簽約前已被告知/而且在契約書上已載明,
你......這時才突然反悔想要早點交屋!
到讓人覺得... 是你的問題比較大耶!
還有,你有提到一個重點! "屋主尚未提供權狀"~
說真的,那個仲介/代書這樣也敢簽合約,也還真的是不怕死!
到交屋那一天前,會不會開天窗!希望你可以繼續po文,讓大家知道囉~ 
不過,到是你在這段漫長的等待時間中,若是收到屋主(仲介)那方通知希望可以晚一點交屋,
你到是要用 "請按契約交屋日期,按時交屋"!
只是相對的,你也得依約按時付款!
由於,交屋/付款,都是買賣雙方必須依契約條件/日期履行責任,
若是你在交屋那天,發現有任何問題(在契約中,你另外有載明的條件),
你當天就可以馬上寫存證信函(給仲介/賣方),依 "物的瑕疵",負起擔保責任!
*若是你看屋時有提出條件,卻沒在契約中載明,建議你盡快補足條件囉!
人,都是站在自己有利的一方做事/說話。
既然,你長這麼大了,還買了個幾百/幾千萬的房子,
說真的,這種與別人簽約時的應對進退,自己也應該要會處理!
像我一開始簽的本票,錢都付完了,
也都是到交屋那天,代書才會把本票還我。
難不成簽了履保,你還擔心代書拿你本票再跟你要錢嗎? 
不用你管的,你也真夠雞婆的,
該注意的細節,不注意!
在一些奇怪的細節上做文章!
是不是,其實是你自己不想買這間房子了,所以想要找法子解約呢?
如果是,
在契約的立意上,除非賣方自己不想賣了!或是有其它歸屬於賣方的蝦疵!
否則還真沒有辦法咧~~!
你就放寬心了吧! 


看完樓主文章我第一時間也覺得是買方反悔不想買想解約
即然已簽約也付了訂金,所有條件都是對買方有利
不知道買方在擔心什麼?
假如賣方真的搞出什麼狀況,無法交屋或無法如期交屋,房仲跟代書才需要緊張

florence0729 wrote:
說真的,各行各業什麼樣的人都有,真的很少看到一種職業可以被說到一文不值!

只收錢不做事確實還滿符合一文不值的說法
更甚者收了錢不做事還反過來拐騙消費者

florence0729 wrote:
可是,等到出事的時候,又要這種職業的人...跳出來!

收了錢是應該跳出來負責沒錯


florence0729 wrote:
不要再挖苦這些每天在大街小巷偷貼電線桿的仲介了,

偷貼電線桿該罰


florence0729 wrote:
人家也是有老婆、小孩要養的阿!

你家的事
自己的老婆小孩不自己養
難到還要別人幫你睡老婆不成?
如果現在已經跟賣方如同對簿公堂一樣翻臉了,都還沒交屋就這樣,那後續的程序該怎麼走下去?有人說我這樣只是想解約,但我想說的是若不是有這些事搞的焦頭爛額,我會有這樣的想法嗎?除契約外對於房仲代書賣方3方面已沒有信任感,連幫忙的代書顧問都說沒看過這樣漏洞一堆的契約,請體諒我會這樣想,這種情況應該也很少人會開心的起來吧?
網友提供的一些意見,ex 確認履保金是否有入帳...,
對自己有利的事項先確認,至少可安一下心,再來再評估
要採取什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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