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
有人會因此想保全自己的飯碗,而不想或不敢做出越矩於工作業務範圍的決定,但一樣也是有人以幫助救人為優先考量,不再乎是否會因此而讓自己丟掉這份飯碗.至於要做那一種的人端看自己的決定.
如果那個人再5分鐘就沒電了,我相信保全會讓他充電,
因為不讓他充電,他可能會死,
但是那個人從台北到淡水,估計花了一小時好了,電力剩下50%,
那表示保守估計,那個人至少還有30分鐘~45分鐘去找其他的電源,
這就不能談上是救命了吧。
dreamerof9 wrote:
因為常常待在家裡,所以居住環境對我而言很重要。最近想到淡水找一間視野寬敞,空氣清新的屋子,今天約了中介到淡水一個很大的社區“台北灣一期”去看房子。
到了一期的大廳之後,中介還沒到,我的呼吸器因為從台北過來,電池只剩不到50%的電量
cjzeng wrote:
看了板主的文章後,只有下列疑問及感想
1. 如果當事者的呼吸器是在充飽電100%的情況下才出門
那不論當事者從台北出發到淡水要花多久時間,但電池只剩不到50%的電量情況下
都表示當事者並不太適合出門,而且看房子也需要花時間,不是嗎?
2. 請問最後有在大廳充完電嗎?既然電量不足會有生命危險的話,為什麼還要花費時間與人爭執?
和對方爭個理字會比自己的生命重要嗎?
3. 這次事件也說明了不是所有人都會熱心伸出援手,當事者及家屬更應該設想周全
在當事者身體不便的狀況下,能有對策應對突發而來的狀況(恕刪)
THE666 wrote:
如果那個人再5分鐘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