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跌要政府賠償損失?

這不是間接承認房價漲時賺的叫「不當得利」?

那也該吐出來呀
美河市住戶的水準這麼差喔

那搬去那邊住的一定會受到影響

我覺得還是不要去租那裡好了

不然哪天小孩被那些水準這麼低的住戶帶壞就不好了
都是投機客的謬論1515151515151515

fact111 wrote:
http://www...(恕刪)
邏輯上來看

住戶抗議的出發點並沒有錯,當初沒有告知會成為社會住宅 (或者有無需要告知,後續這可能是法律上的見解)

故我個人支持住戶可以爭取他所認為損失的權益 (當然要法院認定他是否真有權益受損)

爭取權益的出發點是沒有問題的

Johnny_depp wrote:
邏輯上來看

住戶抗議的出發點並沒有錯,當初沒有告知會成為社會住宅 (或者有無需要告知,後續這可能是法律上的見解)

故我個人支持住戶可以爭取他所認為損失的權益 (當然要法院認定他是否真有權益受損)

爭取權益的出發點是沒有問題的


如果是真的住戶我沒話說,不過就會議記錄上看來抗議那些都是投資客比較大部分阿

房屋跌要北市府賠償...(那你漲怎沒說要繳給北市府????)

很多人房子賣不出去??
如果住戶可以告成功市府圖利弱勢團體

那我也去告考試院圖利原住民跟身心障礙人員好了
平平都是警察特考,一般民眾身高要165cm,原住民就可以放寬到158cm
能告得太多了啦~
漲跌隨風去吧!

真希望房價回到10年前的水準.最少想要換屋的話,壓力沒有這麼大!

一天到晚說營建業是領頭羊,真是個屁,只能說這年頭什麼好削好賺,那種行業就會大街小巷開!

唉!要亡不遠矣!

fact111 wrote:
http://www...(恕刪)
1.當初沒有告知成為社會住宅
那當初有沒有告知不會成為社會住宅
2.要不要規定買的人出租時租人收入水準那才公平,不然你憑甚麼管市府要租給誰
1515151515151515
丟臉

房市毒蟲
fact111 wrote:
http://w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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