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找到彰化的,我剛GOOGLE一下有找到高雄的http://www.tbkc.gov.tw/service01_09.aspx可以打電話去問問看相關單位◎應備證件:一、無人行道之申請車庫使用案件(一)依法設置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案件,檢附資料及規定如下:‧申請書‧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車庫平面圖影本‧車庫佐證照片(車庫空置、車庫停放車輛情形各1張,且需攝入門牌號碼。)‧屋主切結書(但書:違規使用,2年內不得再申請)‧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1年房屋稅單影本(二)實際作為車庫使用案件,檢附資料及規定如下:‧申請書‧車庫佐證照片(車庫空置、車庫停放車輛情形各1張,且需攝入門牌號碼。)‧屋主切結書(但書:違規使用,2年內不得再申請)‧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1年房屋稅單影本‧經承辦人以實地勘查現況使用認定二、有人行道之申請車庫使用案件,檢附資料及規定如下‧申請書‧工務局養工處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書‧車庫佐證照片(車庫空置、車庫停放車輛情形各1張,且需攝入門牌號碼。)‧屋主切結書(但書:違規使用,2年內不得再申請)‧建物登記簿謄本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最近1年房屋稅單影本
sunnymay0526 wrote:沒辦法,喜歡占便宜...(恕刪) 大哥,看地方騎樓本來就不是給人停車的,你家前面如果沒劃紅線當然可以停,你拿三角錐占住,這樣…之前新聞也有報,一條巷子內,車都停自家前面車子全部被檢舉違規停車停你家前面並不是占你的便宜,除非路是你的
給苦主的話....看起來和平溝通手段是已經無效了,那建議來點技巧使使,1..買個---落地型禁止停車---的那種大型鐵架來放在你們兩戶中間,他的車子都別想超過你家的界線,不然的話,找朋友收購一台破爛的機車,能不能發動沒關係,一樣放在兩戶中間當路霸,重點要那機車大鎖鎖死輪胎,讓對方不能牽走2..有些灰色手段其實只能去執行,不能打嘴砲,以免落人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