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次贈與 220w
是正解 只有土增稅比較是負擔
商業買賣
不好
金流是個大問題
不是大家想的那麼單純
兩者我都辦過

想被國稅局刁難的 可嘗試看看
在這邊看到了好多有趣的解答,我提供自己實務上的見解,提供給您參考,
若有疏漏之處也請其他地政士先進不吝給予指導。
         參考文獻:趙坤麟『如何規畫遺產稅、贈與稅與繼承登記等實務解析』

辦理親人間的房地過戶,需要考量的點有許多,無法一言以蔽之。
土地與建物的現值、貸款餘額、受贈人的財力狀況、土增稅的多寡,都是考量的要件,
需要精算之後才能針對個案給予建議。

首先,您沒有提供土地與建物的現值,在這邊我先假設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低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200萬
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高於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假設為500萬

狀況一: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200萬
建議:直接辦與『贈與』,貸款債務人不變(仍為岳母)。
優點:省贈與稅、省事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岳母沒了房地還得繼續揹貸款→無奈。
費用: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贈與稅每年免稅額為220萬,因為現值低於免稅額,建議辦與『贈與』,
   即可免贈與稅。後續貸款讓岳母繼續當債務人繳款。
   若銀行同意變更抵押權的債務人為太太,
   原本的貸款餘額320萬則會被視為反贈與,若遭到國稅局稽查需要補繳
   (320-220)x 10% = 10萬元的贈與稅。以樓主的狀況,
   若岳母願意繼續當債務人,那就每個月匯錢給岳母繳納貸款即可。
流程:1.申報土增稅、契稅
   2.申報贈與稅
   3.送地政機關過戶

狀況二:土地與建物現值合計500萬
解決一:辦理『贈與』,貸款債務人變更為太太。
優點:省贈與稅、省事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銀行未必願意配合變更債務人。
費用:土增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若太太的收入正常,銀行同意將抵押權的債務人變更為太太,
   則可主張附有負擔之贈與,500-320-220<0,則可以免繳納贈與稅。
流程:1.申報土增稅、契稅
   2.申報贈與稅(需有切結書)
   3.送地政機關過戶
   4.檢附抵押權之債務人變更為太太後的最新謄本,送國稅局結案

解決二:辦理分年『贈與』,貸款債務人不變(仍為岳母)。
優點:省贈與稅
缺點:土增稅不能用自用稅率,500萬的現值要辦3次(每次1/3)
   岳母沒了房地還得繼續揹貸款→無奈。
費用:土增稅(一般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岳母以每年贈與土地與建物各1/3的方式與給太太,但債務人仍為岳母

解決三:辦理『買賣』
優點:省贈與稅、土增稅可以用自用稅率
缺點:手續較繁瑣、需自備2-3成資金
費用:土增稅(一般或自用稅率)、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
說明:二親等買賣若能提供資金流向則不需要繳交贈與稅(備註1)。
   母女兩人可以擬定一份買賣契約書(私契),價金等同土地與建物的現值500萬,
   並持這份合約書向銀行申請貸款7成。如同一般買賣案件,
   過完戶之後再用貸款支付尾款。
   後續岳母的資金再用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回流給太太即可。
流程:1.先將總價款3成150萬由女兒戶頭匯給母親
   2.申報贈與稅、契稅
   3.向國稅局申請『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贈明書』(需準備資金流向與切結書)
   4.送地政機關過戶
   5.請銀行把貸款350萬代償母親的貸款餘額320萬,餘額30萬撥入母親戶頭
   6.母親塗銷後,附上最新謄本與代償餘額30萬資金流向,向國稅局申請結案。


備註1:遺產與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項:
    視同贈與: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
    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
    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我是投資客,給你一個肯定的答案:

跟你岳母買!真實的買!然後價格最好拉高到1400萬!

450萬先付個近400萬出去給你岳母,然後真實跟銀行貸個75%,代償你岳母原本所欠貸款後,其他入你岳母戶頭。

然後,子女每年可以免費接受贈與220萬,所以,由你岳母贈與你老婆220萬後,加上你自己手上的錢,看要用多少後(含還銀行的寬限期利息),其他直接還給銀行!

最好年底前完成買賣,今年贈與一次,然後明年2016馬上可以再贈與220萬,再去還銀行,這樣就還440萬了。後續每年都贈與你們220萬去還銀行...


為甚麼這樣幹!?

1.真實買賣不虛假,所以根本沒有現金流問題

2.你這次過戶用贈與的話,贈與稅扣一次之後,你下次買賣,買賣的進價成本是用你岳母當年的買進成本,你獲利變大,所以等於被扒兩次皮。而用買賣的話,直接是用你買進成本,不用被扒兩次皮,如果考率到下次買賣要繳得稅額,絕對是先繳比較划算!

3.藉由這次買賣,把買進價拉高,以後你這間房子要賣,要繳的資本利得稅就會減更少...

4.你岳母現在繳舊制的資本利得稅,很划算的!如果你是要長期持有,事實上也是舊制比較划算,因為放個十年,物價導致還是漲。

5.買舊制有意外險功能,如果發生意外需要贈與給自己妻小,不會讓他們繳不起。如果你等明年新制才買,一則:少一次220萬贈與機會,二則,當你發生意外需要贈與給妻小時,是用新制─買進價格的10%當作贈與稅(以後小英說要調20%),等於要120(240)萬才能過戶,你妻小有能力過戶嗎!?而舊制是用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的10%就能過戶,差多少?如果不能過戶,你妻小根本不能賣,以後怎麼生活?

以上建議供您做參考!















市值1300萬,公告地價+公告房屋現值可能連一百萬都不到
贈與稅是用公告價去算的,所以每年贈與免稅220萬,不大可能超過

不過以後買賣時,計算交易所得稅時,似乎你的成本是用移轉時的公告價算?
不過前面sunnycat大 似乎是說是用岳母買進價算成本?不知道可以說的更詳細些嗎?
不大確定哪種算法才對
有幾點需確認
1.您老婆是否為他們家唯一繼承人
2.房子過戶後岳母是否繼續住
以上如果答案都是「是」
那我覺得可以等繼承
如果老婆有兄弟姐妹,建議談清楚再做這件事
否則將來一定會有争議
如果是我,我有兄弟姐妹,除非急著用錢
要不我不會淌這混水

===============================

Sorry
發完回覆才看到你後續的留言
這種情況應該不須用買賣處理
和管委會說明一下即可,要不就擺爛,開會都不去就好啦
沒必要讓政府賺一筆稅
goe126 wrote:
okdnsfht w...(恕刪)


你只考慮了贈與稅…忘了綜所稅

這樣做,銀行跟國庫反而會感謝你

這樣變成對方有了財產交易所得

那…肯定不是贈與稅那10%這麼少了,當然不在乎對方倒是沒關係

再來每年利息…不算複利第一年至少20萬的利息…

似乎也不會是個好方法
Lannister66 wrote:
市值1300萬,公告...(恕刪)



財產交易所得…如果可以證明取得成本為多少時,可以直接以賣價-成本=財產交易所得額

但沒有得證明成本時…就必須用評定現值*部頒標準去試算所得額
不建議直接買賣
是有考量到
版主的金流
贈與220W是OK
問題是220W的來源與去處
其實上面幾位都回答得很OK了
財交稅的問題 看狀況
辦吧
Hi~ 各位版友~

謝謝大家熱心的指教。

各位說的方法,我都會好好研究消化後再跟家人和代書討論。

因為岳母的公寓其實戶數不多(不到10樓)。所以我猜就是需要每一戶都要輪流當管委會。

且岳母工作的關係(三班制)時間不固定,所以我也可以理解她不想當管委會的原因~~

可能因為推託不掉~ 所以才想到用過戶的方式來逃避。

如果因為過戶就可以解決的話~ 就依照她想要的方式處理~~~

(因為同棟公寓中,其實也滿多房東的... 他們就因為不住在裡面所以不用當。


Anyway~~ 謝謝大家的熱心。

再次感謝 ^^

我太太最近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稅捐機關查詢後 贈與稅是不用繳
但 土地增值稅居然要好大一筆(土地價格漲了5.5倍)

想問問
土地增值稅 不管如何做都是必須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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