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ki109 wrote:
如果房客先跟房東騙說不必入籍....住進來又反悔說要入籍
即使之前簽約有白紙黑字說"房客同意不入籍若反悔就退租"....但站在政府入法的角度這樣私下的承諾原本就不合法
若房客一再堅持入籍甚至不爽房東不給入籍跑去申訴到時要被30萬....這樣之前房東私自的契約有效力能保護自己嗎???
看來當包租公越來越難了
謝謝指教!
首先房子看地點有分好租跟不好租的
不好租的沒條件談就甭提了
但包租公長期經營大概都屬於好租的那種
所以出租前口頭詢問是否需要設籍是一定要的
口頭不要但我們不熟對吧,所以先簽個3個月或半年短約
房客的約只有3個月或半年敢遷戶籍嗎?
半年後再續約半年,一年後還有誰要遷戶籍進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