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Chou wrote:雖然樓主T大跟我法律...(恕刪) 我的觀點我也是租套房過來人我有需求對方提供欠錢還錢我遇過更差勁的還有冷氣壞了,她說,我本來就不負責維修電熱水器(雜牌不熱)冬天洗澡會冷死我還拿電暖器進去吹我人在南部我要退租請人打掃(我那時養狗,我喜歡乾淨退租)我押兩個月,房東在樓下開美髮院我說,我打給她說,幫我給個1400從押金扣,罵我一頓,當然後面被我砲有需求人家提供不拗你(妳)規則講清楚大家心甘情願憑什麼去後面小人動作??不恥,當初不要租別租了為了房東笨沒押錢後面要電費來小人動作
Richard Chou wrote:開口跟網友要500 然後開分身這種行徑真的惡劣 同意,真是難以想像,得了便宜還賣乖。在與房東 ,與幫忙付款的網友,這兩件事情的爭議上都是。習性難改,果真不假。越來越確認 : 房客是欠房東500元,但是已經結清了,房東白目追討,房客就上網黑房東
pyang3 wrote:想跟大家學習個事情那...(恕刪) 電費是用級距計算的,計算方式在後面或是可以上台電網站去看。一樣是200度的電在多人使用(套房人頭計算),及拆分電表,還有獨立電表下計算出來都是不一樣的!如果今天是獨立電表 200度電費是1.63*120+80*2.38=386元但是如果使用人頭一度就變成 200*5=1000元分離電表 如果上下電表各用兩百度也就是400度電計算就是120*1.63+209*2.38+70*3.52=940均分後就是470元當然如果使用不同就差異更大,所以一度電收費5元,其實真的是對於用的少的人是不公平的。
Tokyo 胡 wrote:這樣其實真的房東沒多...(恕刪) 跟房東有沒有賺,這是另一回事了。少用的人反而吃虧了,但是其實上班族有需要用那麼高嗎?曾經我的房東偷我的電去用,我沒有開冷氣一個月電費卻高達4500,雖然我有她分給我的電表,但是一直納悶。直到台電來維修的時候才發現這個事實,她把分給我的電表同時供電給她孫子的那一層使用,而他們24小時的冷氣都是從我這邊算錢!用分表、用度數看起來好像很公平,實際上還是「獨立電號」及供電這樣也安全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