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法規

小弟的疑問:
假使侯把她租給文化大學~~文化大學又把他轉租出去給學生(當二房東)
請問這是大學法在管??還是都發局在管???

都發局應該只管使用行為~住宅區就是居住行為!!應該沒爭議吧
還是說~~學生在裡面是???行光合作用當植物(誤)....

第二點!!我是懶惰舉證~大學法有界定學校宿舍(的規範嗎???
但通常打到這個點的時候~~其實跟侯就沒啥關係了~應該沒人會打這個

第三...安檢~消防局管的~不是已經拿出{公文}說明過
曾經有開罰並請限期改善,也已經符合法規了!!!試問問題點在??

第四~價格問題...土地就是有限財,政府過度干涉市場經濟
只會導致市場失靈...白話點就是..價格就是這樣啊~你要租就租
太貴就沒人會租!!況且!!學生有出來抗議說太貴~侯很黑心???
這些議員平時不關心選舉才關心????

這議題真棒~一兼二顧~打柯再打侯...也遠在台南的立委都來湊一腳!!
到底是??這兩年做了什麼...年金改了~勞工有過得比較好嗎???

兩年前的口號~KMT不倒台灣不會好...所以KMT倒了~你買得起房子了??
你的小孩有公托可以上了??


lovejerry999 wrote:
請問,你有看到我是拿...(恕刪)
我是沒看到啦?是這樓主在問北市的土地法規,跳出臺灣省的土地使用規定?晚點會跳出落杉磯跟紐約,溫哥華之類的嗎?算命大不要來跟我搶工作啦!

一個打雜流浪漢 wrote:
我是沒看到啦?是這...(恕刪)


老兄您是說落杉磯跟紐約,溫哥華有人要蓋房是吧~郭阿銘有要來參一腳是吧~川普又要叫郭阿銘去說要開廠了是吧~

您是說都計法第八十五條生出一堆徒子徒孫是吧~

這些我沒有讀書沒辦法翻譯成英文拿去跟川普說耶

到底要不要跟我手牽手去打雜和流浪(臉紅中)~~~

呵呵..........明人說瞎話.............明知道很多東西是可以解決偏偏搞得好像很嚴重.照這邏輯當初某市長任內的都發局局長要不要追究一下?(喔對齁.那位都發局長好像也是高官了嘛)
AAABBB3102 wrote:
集合住宅可以出租~~
你租給一戶家庭當然可以,但你租給400個學生的時候 就「違規使用」~~~~...(恕刪)


這一點早就有解決辦法了!

現在有「多元成家方案」,只要四個學生共組家庭,其中兩個當「親方」、兩個當「子方」,就是個完美家庭,就可以符合法規了!

住宅單位:含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建築物,有廚房、廁所等供
家庭居住使用,並有單獨出入之道路,可供進出者。
住宅:專供家庭居住使用之建築物。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單位之建築物。

這規定不是很明確,解釋上就有模糊空間,
硬體上差在有無廚房,還算明確,
軟體上差在家庭,一定要夫妻?同性朋友呢?
兄弟姐妹呢?親屬呢?

租給家庭是住宅單位,租給學生變寄宿單位?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jeel54321 wrote:
這一點早就有解決辦法了!

現在有「多元成家方案」,只要四個學生共組家庭,其中兩個當「親方」、兩個當「子方」,就是個完美家庭,就可以符合法規了!


中國人堂而皇之鑽漏洞的本領,真是讓人嘆為觀止,佩服到五體投地啊!



難怪陳破空說:中國人哪裡是龍的傳人,更像是鼠的傳人。
purcar wrote:
中國人堂而皇之鑽漏...(恕刪)


那這個算什麼?英派傳人?

"台灣人總統"堂而皇之鑽漏洞的本領,真是讓人嘆為觀止,佩服到五體投地啊!

====

...蔡父墓園佔地1712平方公尺,嚴重違反「墓基面積不得超過8平公方公尺」的規定,2006年造墳時,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蔡家承諾不關鐵門,官員認定步道、草坪等部分屬公共空間,罰鍰從1,272萬餘元遽減為458萬餘元。然而,蔡家至今疑為了保護白龍神,鐵門深鎖承諾跳票,就算不致於構成「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嫌,恐難逃「誤導官員從輕裁罰」、「說話不算話」之譏。




jeel54321 wrote:
蔡父墓園佔地1712平方公尺,嚴重違反「墓基面積不得超過8平公方公尺」的規定,2006年造墳時,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蔡家承諾不關鐵門,官員認定步道、草坪等部分屬公共空間,罰鍰從1,272萬餘元遽減為458萬餘元。然而,蔡家至今疑為了保護白龍神,鐵門深鎖承諾跳票,就算不致於構成「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嫌,恐難逃「誤導官員從輕裁罰」、「說話不算話」之譏。


罰款劇降,2010年當時怎麼不去告發台北縣官員瀆職?又怕搞到自己人了嗎,呵呵。

2010/04/13 13:20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家族的墓園超大違規,昨天北縣民政局會同蔡家律師到墓地現場會勘,傳言民政局初步研判,違規裁罰金額上看600萬元,創下墓園違規罰款的最高紀錄,打破過去國泰蔡家墓園的裁罰金額588萬。不過由於事涉敏感,昨天民政局才大動作會勘,今天口風卻又緊閉,說明確切的罰款數字,還得再討論。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父親蔡潔生的超大墓園,究竟超大違規多少?12日下午,北縣民政局人員會同蔡家委任律師,到新店青潭現場會勘,傳出民政局初步研判裁罰金高達600萬,創下墓園罰款金額最高的紀錄。

台北縣民政局長楊義德:「600萬的數字,我不曉得媒體是怎麼算出來的,連我們自己看到地政事務報告也不知道,目前還沒有算出來。」

才大動作會同勘查,隔天口風又立刻關緊閉。根據殯葬管理條例,每一座墓園面積不得超過8坪方公尺,如果超過16平方公尺以上,每超過8平方公尺將裁處6萬元。

過去國泰蔡家在北縣瑞芳金石的墓園,超過200坪,遭裁罰588萬元;台塑王永慶也因為超大墓園,遭裁罰570多萬;現在蔡家墓地近千坪,依公式計算,的確逼近600萬元上下,只是民政局說明,這罰款數字還要討論。

楊義德:「附屬的建物在這個地方,中間還有一些綠地,中間的算法究竟是怎樣,我們還要再…測量。」

https://news.tvbs.com.tw/entry/88933

purcar wrote:
罰款劇降,2010年當時怎麼不去告發台北縣官員瀆職?又怕搞到自己人了嗎,呵呵。...(恕刪)


因為"台灣人總統"太會鑽、太會利用法律漏洞了!讓人告不了!我佩服的五體投地!OK?

告的了的話!要怎麼佩服的五體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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