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千萬宅想賣很頭痛 網:你撞到房地合一bug了

ysc_kyy wrote:
簡單來說,繼承物原有貸款不能當成本,這是兩稅合一立法時最大的盲點。
(恕刪)

假設貸款可扣除
1000萬的房子原本沒貸款借了800萬
800萬現金遺贈免稅
房子1000萬扣除800萬貸款賣1100
300萬*35%應繳105萬
--------------------------------------------------
假設遺贈照實價
1000萬房子原本沒貸款
遺贈免稅
以後她賣1100萬
1100-1000=100獲利
只需要繳100萬*稅率
大概只要繳35萬
-------------------------------------------------
不管怎改都有更大漏洞
不可能一個法律完全沒漏洞
憲法自己就一堆bug
Trillionaire2020 wrote:
這種會高額貸款,發瘋...(恕刪)


我同意你說的
但總不能避免這樣的人的子女因為認為不公去改稅制
因為怎樣改都會有另一方因為稅制得到更多利益的人

你為了這種人開一條方便的路 只會讓更有錢的人利用這條路 省更多的稅而已

我們能夠做的只有在現在法規下 找最適合的方案
我夢到的解決方案:
告訴銀行, 沒錢付房貸,請銀行儘速法拍(或是由銀行拍賣)
法拍(拍賣)不算是房地合一的交易
法拍(拍賣)的價金償還房貸後,繼承人應該還可以拿到一些錢

在法律未修改的情形下
我自己設想的方案(A或B):
(A)每年贈與小孩220萬元(現金或股票),並向國稅局申報,日後由小孩出錢買父母的房子。切記要留存完整金流資料。
(B)父母的房子由小孩繼承,小孩持有期間拉長, 直到房地合一的稅率下降的年數

繼承而來的房子成本為繼承時的現值,已經有很多人覺得不公平,繼承變成十惡不赦的事,但是不要指望修法,平凡老百姓只能自立自強,不要把一輩子打拚的心血,拱手讓政府拿走了。

高手在民間,希望01的高手能分享應對方案,功德無量。
ysc_kyy wrote:
您說的我能理解,這也是兩稅合一課稅的計算方式,課稅合法性是沒問題的,現在大家討論的是這法條的合理性?

繼承成本以當時公告現值250萬計算這沒問題,有問題的是「增值」的認定?繼承之後市價1000萬並不是增值了750萬這麼單純,因為繼承人還要花750萬才算完全買下這房子,也就是說這房子市價的3/4是繼承之後要付出的成本,怎可以算到增值裡面去?

況且繼承之前房子市價早就是1000萬了,要不然原本怎可能貸款到750萬?

簡單來說,繼承物原有貸款不能當成本,這是兩稅合一立法時最大的盲點。.(恕刪)


其實前面有人提過

假設真的貸款就不能算價值

要抵扣才合理...

那老一輩死之前把錢一次借一借出來

不用花..反正現金拿出來誰知道去那了

私下兄弟發一發..只要不短時間內存回銀行..誰能證明這筆錢的去向?

資產表一例下來...資產不小心連郭台銘都會是負的你信不信

那等過世後...誰課的到稅??




目前的稅法是不利繼承後馬上賣

旦確對繼承者的不動產繼承金額算法有利

一間市價8-9000萬的房子...可能算價值下來才2-3000

這一來就省了多少遺產稅了??

你說是嗎??
哈,是不是有人回應偏離主題了!男人嘛...有洞就鑽傳宗接代啊!有意見你也可以鑽啊?有些牲畜明明就是同一隻卻有很多名字,人格精神分裂,真是厲害啊K.T,我看到有網友不孕症吃瑪卡...沒三小路用啦!明明就是人品的問題,這種長相如果有後代也真是絕配。
所以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件事

不要買房,不然留給小孩也是困擾

還不如直接留現金

反正房屋也不會再漲了

留錢就可以了
嘘は真実の影!
在105年以前登記的不動產 還沒差 ,105年後的就會影響到
這種狀況 在105年房地合一剛施行時 很少見, 只是施行時間久了

會越來越常見............................., 的還有誰會知道買了不動產之後 會不會馬上掛掉

不動產 繼承價值 現行規定 也沒的選 只能用 公告現值 跟房屋現值去申報

看之後 案例越來越多 看能不能有 函令解釋 或 修法 讓 繼承人 自行選擇 用市價或 現值 去申報
DESHUN wrote:
一名網友在PTT表示...(恕刪)

hsur0000 wrote:
只有继承被继承人房地合一税實施後購入的房產才有這個問題,應該很快就會修正。

可能多數人都認為這是bug。聰明的政府當然知道,所以很快會修正吧。

是的,是bug。但不容易修正。
在這裡點開它的癥結,讓有些人有心理準備。

<<今年繼承媽媽名下房子,媽媽買入總價1,000萬元,房貸還有750萬元,等於媽媽只留給他250萬元。他想以原價1,000萬賣掉,結果發現,房地合一稅竟然得繳262萬元,等於賣房子要倒貼12萬元,簡直快昏倒。 >>

現行房貸,雖名為房貸,其實是用房子做抵押的信用貸款。
買1000萬,貸750萬。
政府認為子女繼承了250萬(房子的公告現值)的房子和750萬的負債。
250-750=-500,是負數。所以可能沒有遺產稅,但政府也不會倒給你錢。

但是今天如果是賣了1000萬。那就必須要繳262萬的稅金。
這是針對房子本身,與750萬的信用貸款無關。

這是大家都把房貸與房價綁一起的誤解。以為1000-750=250,應該只課250的稅金。
所以,政府搶錢?
其實不然。
如果今天不是因為要賣房子。這種算法反而會讓遺產稅減少。或是持有久一點,稅金也能降低。

總之,只要現行房貸是拿房子抵押的信用貸款,那就不必寄望有修正的一天。除非未來房貸是真正的房貸。貸款是跟著房屋走,而不是跟著人走。
ivy712 wrote:
我夢到的解決方案:
告訴銀行, 沒錢付房貸,請銀行儘速法拍(或是由銀行拍賣)
法拍(拍賣)不算是房地合一的交易...(恕刪)


法拍也是要申報房地合一稅的
真是個大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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