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四間房,隨便出租也有5000元一個月,四間每月就多出2萬元現金收入,一年淨收入增加24萬,讓我告訢你可以怎麼用:一,可以供你一家四口,每年到日本或東南亞過年蝦拚,還有剩!二,如果你在台北市購屋,其中四百萬的房貸,由別人幫你付!三,一家四口,每年可以換哎鳯、哎配、哎哇去!四,每六年可以換部2B1A名車!五,六,....對你一剛出社會的新鮮人,這不是有房有錢,難不成,你窮的只剩房地產!!!!john0002 wrote:我住鄉下有4間老舊公寓,加起來的總價不到台北一間公寓的錢。
john0002 wrote:我住鄉下有4間老舊公(恕刪) 拜託...名下有2間房子以上有貸款...購買第三間時才會管制6成貸款無寬限期你有本事100間房子, 都沒有貸款的話政府也管不了你...但是要跟人家借錢就要照規定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