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y3472 wrote:
張大明是個20間房的包租公,
房產都在早年以低價買入持有20年以上,房子只買不賣,整天閒閒沒事就是收租。
王小明是28歲的年輕人,
2018年辛辛苦苦存了150萬貸款買了間小套房跟老婆共組愛的小窩,老板很欣賞他,2019年也幫他加薪1萬,2020年底老婆跟他說他要做爸爸,夫妻倆非常高興,決定找間大一點的2房迎接新成員的到來,結果2021年政府說要實施房地合一稅2.0,還要追溯到2016年。
所以你告訴我
房地合一稅打到誰?
是良策?還是惡法?
20年前張大明沒有炒房賺價差
2018王小明買了房
2020賣出賺多少?要不要先講清楚
這波炒房賺價差很可觀
房地合一就是抓這波的人
對沒課稅的人是良策
對被課稅的人是惡法
人就是雙標
抓死這幾年炒房的人
雖然打不到法人
打一些搭順風車的散戶還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