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dragon wrote:
人頭一樣有辦法讓他動...(恕刪)
當然~
但也有人頭能讓他拿不回房子
所以才說這也是風險
linn wrote:
車貸利率太高,你買得起很多車是你真有本事現金很多
女友交得到很多是你夠帥夠有錢,我們也配服你
可是房子買得多只表示你貸到的錢比較多, 有本事你都用現金買,我們自然管不著
但今天不是你現金多,只是你手腳快貸到錢, 為何不限制你?
有本事你都用現金買, 那這些種種限制(房屋數量的限制)沒有一個限制得到你
你何需出來反對?
還是請你告訴我為何我不能囤積黃金蒜來炒作蒜價?
可是你卻可以炒作房價?
這不是個自由民主的資本社會嗎?
zhiweihcw wrote:
如果政府實施差別貸款核貸方式, 將個人購入第二套(含)以上的房子, 不是以鑑價結果核貸. 而是以"公告地價"核貸. 其餘購屋資金則需自籌. 相信應該會很快就能打壓房價了.
另外, 擁有第二套非自住房屋, 則須強制辦理營業登記. 租金列入所得計算. 應該可以增加很多稅收吧
政府總是要打打老虎吧...一味的討好那些有錢人, 有好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