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為何要傷害台灣人?

my life wrote:
房價貴好像只有在台北才看的到吧
除了台中七期跟高雄美術館以外
...(恕刪)

高雄美術館周邊並沒有天價出現,過馬路對面農16也是,
這帶看到的是11-16之間居多,至於豪華裝潢,警衛嚴格的大樓不列入參考.

macchiatto wrote:
三個方法就可打擊投機 :
揭露交易價格
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資本利得稅
三年內禁止移轉所有權
...(恕刪)



這麼簡單就讓你想到方法喔, 給你拍拍手
1. 揭露交易價格: 股市就是公開價格的市場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2. 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資本利得稅: 股市就是按交易價格課稅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3. 三年內禁止移轉所有權: 要不要乾脆宣布台灣成為共產國家,土地全部國有比較快阿?
我知道房價不會是無殼蝸牛吵一吵就會下跌
政府更是不會為了同情無殼蝸牛而打壓房價

我只知道有很多人,尤其是兩成的自備款裡有部分來自信用貸款..標會等的
這些人的房屋貸款前三年大多是使用寬限期只還息不環本
一千萬房貸款八百五十萬,每月只繳一萬出頭只是在前三年,三年後每個月至少要四萬元,這是以1.5%的
利率來計算

台灣的出生率世界第一低
親愛的政府您可要知道阿˙
我們這些死老百姓不是不想生小孩阿
是繳了房貸就沒錢買尿布沒錢買奶粉

明眼人都知道什麼台商回流,大陸人來台購屋這都是噱頭

SMALLMEI2 wrote:
我只知道有很多人,尤其是兩成的自備款裡有部分來自信用貸款..標會等的
這些人的房屋貸款前三年大多是使用寬限期只還息不環本
一千萬房貸款八百五十萬,每月只繳一萬出頭只是在前三年,三年後每個月至少要四萬元,這是以1.5%的
利率來計算


小弟是跟銀行貸款一千萬...也使用寬限期...利率1.82%一段式...目前雖是寬限期第一年...但我也是依該繳的本利和固定存款下來另做投資用...當然有盈虧...雖每月還得很辛苦但心理上住的踏實...我想我買房前已有心理準備也評估過風險了...對不對就看日後的狀況再說吧...努力工作養兒育女還貸款了....
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課稅
當年王建煊在當財政部長時
早就已經提出過,當時此課題,新聞版面吵得很大,
引起大眾熱烈的討論,結果還不是因為多數的政客
及媒體、民意反對,也就沒有實施,因為這也牽涉到
買賣之間可以訂定雙份契約來規避,就好像為了要能提高貸款
成數,買賣雙方相約提高契約交易金額,但實際成交金額又是
一份契約一樣,能使買方貸到高額資金,賣方又能順利賣掉房子
所以彼此都不會計較。
所以以實際交易價格課稅實務上只會讓買賣雙方多訂一分私契而已,
對於房價毫無抑制之作用。
小弟認為
一、豪宅稅是可以必要實施(認定問題另行研擬訂定)
二、漲價歸公,建立屋價過戶記錄,再次移轉時,屋價大於之前之買賣過戶紀錄
賣方之價差依照分級制度課與不同之稅率。
三、對於非自用住宅,課徵高額房屋稅,可讓投資客收斂。
四、私人名下之第二戶房產,貸款利率不同於首購利率,同時不給予光還利息
不還本金之寬限期,同時降低放款成數至五成。
五、修訂建築法規,土地之可建面積(即建闢率和容積率)分別訂定,公共設施
或是法定開放空間,可不納入容積率,建商就會老實計算成本,買賣依照實際坪數
計價,公共設施依照實際建造成本計算,各戶分攤。
六、大樓管理費每戶收費均等,不再依照坪數大小收費,依照實際大樓管理之成本開銷
所有戶數均攤。
七、土地標售,訂定開發計畫,禁止得標後若干年未開發不得再次移轉之規定,同時移轉
後之價格若高於當時取得知土地價格,價差由政府課徵漲價歸公之重稅,可避免財團炒作土地。
八、政府釋出部分國有地,建造大型社區(BOT亦可),房屋只租不售,每戶租賃訂定期限
五年左右,最久不超過十年,給予合理平價出租,讓出租人能在這5~10年內有能力在其他衛星區域內
負擔的起房價後搬出,再將此租屋給予後續教弱勢國民承租。
九、都更計畫放寬 ,鼓勵老舊建築物更新合建,公權力介入協助排除少數釘子戶,同時為防止炒作,
完工後之都更戶房屋若要移轉強制分成兩部分,原住戶移轉以現行公告地價加上房屋建造成本(若有住戶自費價差
則計入)及建商合理利潤合併計算,由政府統籌辦理,作為國宅抽籤之戶數,同時後續若有再次移轉,
同第二項辦法處置。建商所分得之住宅訂定出售金額上限,一併納入抽籤出售之範圍(防止建商炒作提高價格)
購買入之住戶再次移轉則同第二項辦理處置。
十、訂定住宅基本合理一戶四口之基本適用室內實際面積坪數,依照戶籍遷入之使用人口數計算該住宅之相對
使用面積之標準以作為房屋稅之課稅依據之一。例如:面積50坪數者,只住兩人跟住四人之稅率則有分別。
使用面積越大,戶籍人口數相對越少者,給予差別稅率。為防止人頭空戶或是寄籍規避稅率差別者,訂定罰則
鼓勵舉報,並設舉報金,大樓管委會責成建檔住戶資料以供相關機關備查,查核不實者,大樓管委會需接受罰款
該住戶亦採重罰制度,以杜絕不時偽造隱匿情事發生。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請其他網友集思廣議,共同腦力激盪,杜絕房價之不合理。
後續請期待建構。

還有,其實我在發文前,爬過大家的文
都是批評性的居多,終究沒幾個人提出具體可值得研究深討的辦法
每一個人身為反對者,都是說的很簡單,老是抱怨這抱怨那
於事無補,所以我才提出一些方案,基本上不論他是可行或是不行
都還有探討空間,大家自我深思,如果那天您身為執政者,
您能夠提出更好的方案,能幫助國民解決問題減少痛苦的嗎?
所以我才說反對黨是最好當的,反正吐槽誰都會,不必負責任不需要善後
等這些反對黨當上執政黨時,如果無法提出有效的任何解決人民需求的有效方案
也還是會被大家攻擊吐槽的,與其如此,大家為何不提出有效性的對策與方法
提供給政府,以幫助改善呢?
因為我覺得台灣太過於民主,任何意見或是方案,永遠無法避免圖利或是避免傷害
任何事情皆無法面面俱到,只能取其輕重,避重就輕。
你說現任的政府做的差,大家都反對,下次政黨輪替換人做做看
有人想過該換誰,現在的在野黨過去不也執政八年了嗎?
人民痛苦指數有減輕嗎?現在房價問題,過去的執政黨現在的在野黨有解決過嗎?
A錢浪費國家的錢的方式倒是聽太多了!!
那兩黨都不好,換你來做看看好嗎?
你能有效解決問題嗎?
大家都在吵ECFA該不該簽?有沒有學者專家提出在現行的國際情勢下,我們不簽
ECFA,台灣還能走得出去,不影響經濟產業或是衝擊的具體方法。
我們要的是對台灣有幫助的方法,而非是簽不簽ECFA這種爭議而已,若有其他替代方案
可解決,為何要簽ECFA,到現在都沒聽到反對者具體可行的方案,只是一味利用此議題
遂行政治訴求與目的,對國民看不出有什麼好的幫助,國家要的是可行的建議,不是反對的理由。



singleheart wrote:
這麼簡單就讓你想到方...(恕刪)



1. 揭露交易價格: 股市就是公開價格的市場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那股市不揭露交易價格你覺得怎樣

2. 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資本利得稅: 股市就是按交易價格課稅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有人炒啊 但政府會抓不是嗎 不然古董張為什麼會被抓去關 妨礙市場交易秩序嘛

3. 三年內禁止移轉所有權: 要不要乾脆宣布台灣成為共產國家,土地全部國有比較快阿?

這是兩回事
sean1972 wrote:

1. 揭露交易價格: 股市就是公開價格的市場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那股市不揭露交易價格你覺得怎樣

2. 按實際交易價格課徵資本利得稅: 股市就是按交易價格課稅阿, 股市就沒人炒嗎? 你說勒?

有人炒啊 但政府會抓不是嗎 不然古董張為什麼會被抓去關 妨礙市場交易秩序嘛

3. 三年內禁止移轉所有權: 要不要乾脆宣布台灣成為共產國家,土地全部國有比較快阿?

這是兩回事


恕刪)


你是在抬槓喔
股市不公開交易價投資人買甚麼鬼阿? 各股價值本來就是全國統一價
土地房屋地點格局是個人喜好問題,難道你也要土地全國統一價嗎?

炒股手法千百種,講句白的,沒本事的才被抓啦

三年內禁止買賣的正當性為何? 根本違憲嘛!
民眾買了房, 一住進去才發現"風水"不合, 或工作地點異動, 難道就得強迫住三年???
難道人民沒有居住遷徙自由?


老是有人說台北是住不起,就買台北縣、基隆,桃園...,問題是工作機會都看起來都集中台北市,一般人每天通勤的時間有多少?政府竟然讓一般民眾每天忙得昏天暗地來繳稅,而放任稅金繳得少的房地產業享受暴利?
當然一般老百姓也不是沒抵制的方法,就像這些投機客說的,買不起就離開台北,反正台北有都少工作是服務業?一定要人口集中才作得起來,若買不起房子的人都回鄉,從事攤販業,既不用繳稅,又可以免去被無良投機客剝削,台北市的房價炒得起來才有鬼?
kuoyuan1 wrote:
老是有人說台北是住不...(恕刪)



有些人嘴巴上說要支持南部建設
身體倒是很誠實的留在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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