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壞房客~ 在沒有租約的情況之下,房東可以強制性的收回房子嗎?

道格吐司 wrote:
我現在不就被咬了嗎?

建議樓主不要再跟瘋狗對話了, 何解? 瘋狗只懂的咬, 不懂的如何尊重的跟你對話啦


有提到誰?

當然, 若有人自己願意自己對號入座, 那我也只好尊重他的選擇啦

瘋狗呀, 你當我不敢真的教訓你嗎?

房市先知 wrote:
你猜猜看


這有很重要嗎? 不重要的

你需要先知名, 我卻一點都不需要, 你就繼續扮演大師好了

先知請繼續, 我等著看



我建議你一下, 不需要將每個人都看的不如你, 你並不會是唯一的先知

因為

人人都可以是先知

道格吐司 wrote:
早知你會來這一套, ...(恕刪)



你的發言看好久了(你也長期看我,不是嗎?)
(有些人每每說理不過,真實面目就會露出來)


你抓定我不會真的如何嗎???




其實還有點準呢



我心情好得很

樂得很


道格吐司 wrote:
有提到誰? 當然, ...(恕刪)


倘若耍耍嘴皮

就可以"逃脫"

那還有天理嗎?
(你去詢問法律顧問看看)
(按前後文,誰都知道你說誰和樓主對話)

房市先知 wrote:
看了一下

太長了

沒興趣看完


不過

也備份了


已備不時之需


奇怪又沒人在和你說話,沒想到點播歌曲也犯法,是活在戒嚴時代嗎?
人家也沒指你,還自己舉手答右

我又不是衛生紙,備份我幹嘛?


一堆甚麼都不懂得
隨隨便便就亂吹亂說
又是會如何漲又是該買
或者說該用五折買
說完吹完就了啦
害死聽信的人不用賠

一些建議看來神勇無比
怎麼?沒聽過五毛配一塊嗎?
你想用鑽石砸石頭嗎?
人家也讓你賺了七八年房租
要散,也要和氣一點
一些年輕人不知天高地厚,


這個叫"我說話是直了點,可沒有不尊重人"喔?

前面還拿統一企業711做例子說人家沒做過老闆哩
舉那什麼爛例子,笑死了人,有沒有讀過公司法,知不知道董事長的定義阿?
即使是業者用自己名義申請立案兼班主任,相對位階是什麼?還董事長哩
你可以這樣質疑別人,我也可以質疑你"出社會沒啊?"可笑

房市先知 wrote:
你的發言看好久了(你也長期看我,不是嗎?)


你有甚好看的呀

不過你幹嘛一直看著我呀

我有這麼值得你一直看著我嗎?

1.買賣或改名均無用,因買賣不破租賃.
2.不定期租賃契約,就是沒有截止日期,只要房客不積欠房租,
且要積欠到一定程度,屋主就無法趕人.
3.建議重簽契約.再趕人吧.

Agogo13 wrote:
奇怪又沒人在和你說話...(恕刪)


直了

沒錯吧???


不尊重???沒有哇
只是針對不特定人實話實說而已
又沒影射誰






備份>>>犯法嗎???
奇怪又沒人在和你說話,沒想到點播歌曲也犯法,是活在戒嚴時代嗎?
人家也沒指你,還自己舉手答右




倘若耍耍嘴皮

就可以"脫罪"嗎?

房市先知 wrote:
那還有天理嗎?
(你去詢問法律顧問看看)
(按前後文,白吃都知道你說誰和樓主對話)


法律都給你講完了, 還需要討論嗎?

不過



沒興趣管你講的法律



法院不是你家開的



你這在恐嚇我嗎?



好怕

結論 : 噴口水


p.s. 你還有改文章的習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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