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膽預測 實價登錄後 房價會降 (3/12更新.補充)

ejan1969 wrote:
公設的話,... 公設沒有灌水的問題,只有登記給誰的問題,所以建商並無違法,根本解決之道是修改建物登記法,只登記主建物跟小公就好,陽台、雨遮、大公跟停車位都不登記,那權狀坪數就很單純易懂了,計算出來的公設比才比較有意義。有人也許會說,應該只登記主建物就好,我是覺得小公的部分會影響生活品質,沒登記的話,建商怕會盡量縮小小公面積,小小的梯廳、小小的電梯、小小的樓梯、小小的水塔、小小的機電室,這樣一來消費者反而得不償失。(恕刪)


非常感謝E大 詳細的說明
完全解除了我的疑惑

雖然您的解釋 又讓我衍生出其他的小問題
我想 我也不該再鑽牛角尖了

除非 相關主管機關 有心來個大改革
不然 現行的制度 也不是我在這邊嘮叨 就會有所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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