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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1012 wrote:
哈哈,到這時候大概就是金融風暴橫掃台灣的時候了。
您也許是歪果人所以沒影響吧。
我每年都乖乖繳稅,怎麼會是歪果人勒

國稅局說明,原本查奢侈稅會先鎖定2年內短期交易的房地產案件,再套用奢侈稅的免稅條款,例如名下僅1戶自用住宅、持有超過2年等條件排除,剩下就是要課稅的對象。
台北國稅局官員說,之前就曾追查到一起案例。一個年輕仲介業者,為了幫客戶逃漏奢侈稅賺取佣金,願意充當人頭交易一棟3、4000萬的豪宅。只是按照常理,這年輕人薪水根本買不起豪宅,引起國稅局注意後,就從金流沿線追查年輕人名下根本沒有足夠財產,確定是人頭,並要求補稅幾百萬元。
匪來如梳,官來如剃. 投客和仲介們接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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