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每個抽煙的人都會很沒品的
只是有時他們也不知這個動作會影響到別人而已
至少我們樓下的就是
我這棟樓,至少有三、四戶在抽煙
除了不知那一戶會利用廁所抽煙影響到我們,也沒有辦法追查,只好在廁所動工自救之外
由外面飄進來的,肯定就是我們樓下的
當然,我們也不願意永遠不開窗戶
所以決定和樓下鄰居協商一下
經由一次透過管委會連絡取得電話溝通之後
我們協商樓下由一個方向吐煙(我家三面開窗,而那個方向剛好就是下風處)
而我們那個方向的窗就都不開
為了謝謝他們的配合,也造成他們的不便(就像有人說的,這是他們的自由)而感到不好意思
送了個禮物來謝謝他們的配合
他們不止日後都能配合,而且也再回送了禮物
這樣就達成兩全其美的效果了
所以我想,不見得什麼都要走法律的路徑
而且走了還不見得有用才慘.....................
lowts001 wrote:
罰金都到政府口袋!
舉證陽台吸菸,反有侵犯他人隱私之慮?
廚房油煙更毒更臭,也比較容易舉證,最後反而罰到不吸菸的家庭煮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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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應該從建築法規及空調法規著手,約束建商品質才對?不過!這樣政府就沒錢罰了?
就像樓層噪音問題,政府只會要求人民要有公德心,不要吵到別人
但是卻不管建商偷工減料的建造方式
我真的覺得台灣人民真可憐,真好騙
明明這一切建商是有責任的
但政府卻一直教育人民,這就是沒公德心的表現
讓人民對人民之間相互猜忌,相互仇恨
這時政府就定個罰則
然後最大贏家就是建商和政府
建商省了成本,用高價賣出,賺更多的銀子
然後這些錢再疏通政府贊助政府
政府再幫助建商繼續賺錢,週而復始
結果人民只是這一盤棋的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