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你的算法

3.5坪給車位 車位7坪 公設剩10坪

10/45=22% 你認為這樣的公設比才合理?

如果這樣 建商就算給你退了之後 你也買不到房子

以上 很簡單
HAMILTON1 wrote:
如果按照你的算法
3.5坪給車位 車位7坪 公設剩10坪
10/45=22% 你認為這樣的公設比才合理?
如果這樣 建商就算給你退了之後 你也買不到房子
以上 很簡單


A:31.5實坪+10坪房屋公設+3.5坪車道+1個3.5坪車位
B:31.5實坪+13.5坪房屋公設+1個7坪車位
這2個價格是一樣的....
但B建案可能公設更豐富了

beta710211 wrote:
A:31.5實坪+10坪房屋公設+3.5坪車道+1個3.5坪車位
B:31.5實坪+13.5坪房屋公設+1個7坪車位...(恕刪)


問題在於說 現在新的建築法規規定8樓以上大樓 需有雙逃生梯

上次看一間 七樓華廈(單逃生梯) 4年屋 公設比25% 完全無設施

全新的房子 公設比22% 全台灣根本找不到

代表你的B 根本不存在 問題在這
更正 是A不存在A不存在A不存在A不存在A不存在
我覺得可能是因為總戶數少,所以建商選擇將一般認知的車位坪數,轉換在大公中,這樣他戶建坪才會加大一些....

而樓上的大大也算過,若公設坪數特意扣除3.5坪放到車位那..

公設剩10坪....在加上主+陽+雨遮的31.5坪 總建坪為41.5 公設比將剩24%,就會和樓主當初概算的30%也有出入

所以當初樓主再計算單價/坪時,也就已經計算到爭議的面積了

像高雄的坡道機械大約2~4坪都有 坡道平面5~9坪都有,雖然不知道外縣市的情況 但3坪的坡平面積真的蠻少見的...

只是未來出售時,一樣也是用現在的標準再計價.....

HAMILTON1 wrote:
更正 是A不存在A...(恕刪)</blockquote

樓主的疑惑就是正常應該是B
而他的狀況卻像A

C226696 wrote:
去年訂了一間預售屋...(恕刪)

應該是不行喔
第一.車位:
車位尺寸的法規已經在最近幾年改過了,
老實說我是不知道哪個傢伙跟你說車位有7-8坪,
但法規沒改之前,
標準大車位是2.5*6m,
標準小車位是2.25*5.75m,
不管大小都屬合法!不管建商如何設計,
分別是15 & 12.9375平方公尺,
要換算坪請乘以0.3025,
也就是分別4.53 & 3.91坪,
所以說哪來的7-8坪?
而且賣車位也不是用坪在賣的,
是用個在賣的, 你說你買150萬,
那應該非台北市吧, 台北市一個250萬以上,
而建築法規改掉之後, 車位就比以前更小了,
統一為: 2.5*5.5m, 也就是13.75平方公尺,
但停車角度在30度以下者, 長度必須為6公尺,
網路上查"建築技術規則"都查得到,
第二章第十四節: 停車空間。
還有, 現在賣房子沒有不灌坪數的,
賣房子談的都是銷坪, 也就是銷售坪數,
而且他們算銷坪會用外牆來算,
理由是: 牆面也要錢做出來呀,
雨遮部分:
雖然法規有明定不可以把雨遮拿來賣,
但還是可以登記坪數,
那規定老實說有跟沒有一樣,
所以這些都不能構成你退屋的理由,
而且去到哪都一樣, 都是這樣賣的,
除非哪一天我們不住台灣了。
以上, 希望有幫到你。

Antus wrote:
ryanku wrote:
法定車位沒有獨立權狀, 都是掛在公設下面, 然後採約定專用

感覺有點走擦邊球,都包在房子權狀,那不就不能單獨買買? 或是如果有人沒買車位那怎麼辦?

是分管協議,不是約定專用。可以買賣,但只能賣給同社區區分所有權人。
SEAN7382 wrote:
也就是分別4.53 & 3.91坪,
所以說哪來的7-8坪?


你忘了車道....

車道算是車位的公設,所以車位的面積是 .... 那個框框 + 車道公設

但是早期有些建商會把車道算成建物的公設。
簽空白合約
樓主沒死屍骨無存,顯然代銷很有良心加上樓主鴻福齊天,可喜可賀!
至於車庫走道本來就是公設,連車位都是!有什麼好爭的?
(有固定車位使用權是由分管協議給的使用權)
至於,車位持分,算不算進原30%公設裡面?雨遮做不做價?
合約都簽好了,一切看合約,也沒得爭了!
合約是不會把兩遮獨立出來做價的。但銷售時為了降底單價都會把兩遮加到分母去。
合約只有總價不會有當初銷售議價時的單價的。
就醬了,除非樓主有議價時的錄音,或簽的是空白合約證據(簽章比合約內容先有的合約是無效的,甚玉有詐欺嫌疑)。
不然,樓主的權利就依合約內容,看合約。在這邊討論原先代銷是怎麼講的,一點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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