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還真真真 wrote:
這是無限上綱?房客可以去檢舉沒問題,但管委會就是可以不理會她!
管委會就是可以不理會?
huang123 wrote:
被影響的人都能要求大樓管委會解決違規的蜂鳴器,懂?!
沒錯, 這才是正解!
警察機關受理噪音檢舉案件常見類型、法源依據及處理原則
1、處理原則:
(1)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員警受理民眾報案後,員警會先予以約制、勸導,若勸導不聽,有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應優先請管委會或管理負責人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報請本市建築管理處裁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