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跟"台灣人總統"鑽漏洞的厲害程度比起來,這些官員確實非常無能! 不會啊,你看葉世文多有才華,一路從桃園升到中央,建商多愛他!〔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審理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所犯八德合宜宅收賄案完結,昨將他判刑7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沒收犯罪所得1600萬元,另對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判刑3年、褫奪公權3年,沒收3317萬元,2罪相加共10年半,至於新竹眷改案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可上訴。葉世文先前已因林口A7合宜宅收受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賄款案,被判刑7年定讞入獄;他昨天未聆判。如果昨天的判決未來獲得確定,將由檢方向高院聲請合併訂應執行刑期,法界人士研判,葉有可能共被判刑15年以上,等出獄時恐逾80歲。現年69歲的葉世文,被控於100年擔任營建署長期間,在林口A7合宜宅建案收受趙藤雄賄款400萬元,102年退休轉任前桃園縣副縣長後,又在八德合宜宅建案收受趙行賄1600萬元,檢調搜索葉世文、趙藤雄等人辦公處所等地,當場查扣1600萬元賄款和行李箱等物。檢方同時查出葉世文在營建署長任內,於新竹眷改案尚未招標前,向趙藤雄索賄2200萬元,因葉離職未得手,檢廉單位搜索查扣葉向女密友借用的帳戶內有多達3317萬元不明財產。審理時,葉世文起初否認犯罪,一審以葉涉林口A7、桃園八德合宜宅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共判19年,新竹眷改案無罪。二審時,行賄葉的趙藤雄在宣判前改口認罪,還包括一審判無罪的新竹眷改案,高院認定葉除了一審犯3罪外,加上新竹眷改案共4罪,加重改判刑21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先將葉的林口A7合宜宅案判刑7年定讞,桃園八德合宜宅等3案發回更一審。更一審辯結時,葉世文表示已自白犯罪,哀求法官給予減刑,並稱「將以餘生彌補過錯」。
jeel54321 wrote:跟'台灣人總統'鑽...(恕刪) “很會鑽的台灣人”蘇嘉全,雖然最終被判無罪,但是已經把農舍捐出來了;你口中朱立倫底下”無能的”侯友宜,一年兩千萬的租金,要怎麼辦?”鐵漢”繼續上演眼淚秀嗎?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老兄您是說落杉磯跟紐...(恕刪) 算命大麥啦,我是孤單老人,行單獨居,不值你一提。是有太多人的言論越提越遠,我小小的發表一下小看法而已。建築法規多如牛毛,也是葉世文這種歹人才能從中上下其手。一個葉世文被抓,還有千千萬萬個葉小文在亂搞中。
一個打雜流浪漢 wrote:算命大麥啦,我是孤...(恕刪) 沒辦法~以前那個所謂的大有為政府留下來的制度~有沒有看到台北市民生東路和復興北路口,那時代的大有為政府才能做到那個樣子。要看建築法以前是怎麼來的嗎?專員是那一等級的官嗎?同樣一塊土地,日本官員就那麼幾個人就完成了台灣整個土地測量。後來那些人來的多,所以親戚朋友都要當官,不識字的老山東也在教國文漢字,看了以前坐船過來那些人的照片真是悲哀。葉世文也是笨~以為當署長就可以一手遮天,忘了黃景泰是怎麼被害死的。這年頭已經沒道義了,主動拿錢要人幫忙解套,竟然還去檢舉收賄建商很多。新北是想拿怕被掛線,台北是想拿但沒人給。出國去巧遇已經不是新聞了。土管是申請建照必檢資料,不然那還需分管證明,是多一道手續多一個人吃飯地籍跟都計電腦套一起,輸入地號,土管自己帶進去建照端不就一清二處了。把電腦用來打WORD叫做電腦化,難怪ACCES被FIRE了。
一個打雜流浪漢 wrote:哈哈換黨執政不重要...(恕刪) 所以我說這個土管根本就是愛怎麼畫就怎麼畫有看過住二特在沒辦變使跟重蓋房屋就自認為自己已經是住二特了嗎房子沒重蓋或增建或變使之前都還是原申請樣子電動機車駕照跟重型機車駕照~以後會不會因為有了大型重型電動機車就不用考照的事了~這次案子可以引用一下現在手法除了出國以外,購買其親屬開的開顧問公司、買禮卷、代支招待親屬好友旅遊費用、代支購買電器汽車費用等等手法,都已經取代紅包現金了。手法就是跟一般買賣一樣,也合於上市櫃公司內稽內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