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被人偷蓋停車棚

請神容易送神難,夜長梦多。

現在是最好處理的時間,

不用客氣,直接報警,叫他恢復原況。
一事歸一事

先要求拆除返回,
讓土地權利變乾淨
費用由對方負責

要承租是事後的事情
等土地恢復原狀後
在討論是否要承租

重點不是你竊占鄰居的相處問題
而是那懂法律的代書才難處理
因為你不曉得他會有什麼花招來搞你

把土地權利弄乾淨比較安全
選一吧!
我家附近有塊水利地類似您的案例
最後那塊水利地就被侵占人勾結民意代表給弄走
cowboyerkk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有一塊停(恕刪)


就你來講,只有一個選項,就只有第一個選項。
竊占國有地的真的很多,南部、東部一大票都是

最好笑的是,政府依法來叫他們滾蛋時,反而還會被罵、被抗議
當然選1
而且一定要馬上提告求償 要和解再說

2不知道是誰給你的建議?
後續紛爭不完
就算你要跟他買 他要如何賣你? 他又不是開公司的
將來租金不付又是紛爭 何必呢?
cowboyerkk wrote:
大家好小弟家有一塊停(恕刪)


簡單,這個我有經驗。

提出侵占告訴,檢察官會先處理
提出你的訴求==>>記得一定要求要恢復原狀。

至於你說的什麼租金、買斷,對方就會自己聲請和解。
送交調解委員會,你就聽他講,把持住自己的堅持。
不管是真的拆掉還是他願意付租金

若要求拆除地上物,記得必須限期。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如果是我

租給他 不用買斷那些東西

租約一年一簽

合約裡面註明

你土地要使用前多久通知他 他需要恢復原狀
Allen Yeh
dennis10 wrote:
當然選1而且一定要馬(恕刪)


您好
我是原PO
因為家裡是做生意的

社會上有些麻煩想要盡量避免
所以才會有2的選項
想說不要做得那麼絕

不過沒弄好的話
真的就只會搞到自己爽到別人
個人經驗
給原PO參考一下
只是我們是民事被告的一方

當初父母買下大樓邊間一樓,剛好有塊空地歸一樓管理使用,就在幾年前土地重測後,旁邊一塊緊鄰社區空地的私人土地地主主張我們侵占他的部分土地,要求給付這幾年的租金。協調過程中無法接受對方開出的金額,且原本是建商在空地架設圍籬時越界侵占,父母買的時候已經是第二手,又其佔用部分之比例並沒有明確地界劃分,於是地主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租金及拆屋還地。

經過法院審理及地政事務所鑑界後計算出占用之比例,租金依每年度公告地價金額以占用比例計算之,判決確定下來後,我方依法院判決賠償金額及地上遮蔽物佔用部分拆除,至於圍牆,因為當初是建商架設,與我們無關,因此法官諭令不得拆除。

結語:請求佔用期間費用及拆屋還地是最一勞永逸的方式,尤其經過法院判決後對方才不會有後續動作,我這次花了十多萬處理一次解決,最主要是考慮到地主過世後的繼承人如果更改條件,我方如果無法接受,還是一樣要拆屋還地,因此一次解決才不會有後續,只是這件事覺得有點倒楣,當成是花錢消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