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d0117 wrote:不知道最後結果怎樣了...(恕刪) 最後結果還不知道會怎樣呢?本來想在消保官調解後再來 update 的,既然 crd0117 大有在關心就先說說吧。此為建商的回函已經再申請消保官調解的通知真是很可惡的事情是,昨天建商居然打電話給銀行要求撥款?然後銀行人員很機警反問建商說不是爭議還未解決嗎?建商就含糊的回說應該都差不多了呀!然後我們就出示消保官調解的通知公文證明建商的回答是錯的。還好有銀行人員的機警,免得被建商拐去了。下期待續.......
又是很可惡的事情,上週一 12/15 建商居然發存證信要我們收信7日內撥款、10日內點交、20日內不點交即自動點交完成。天呀!這是哪門子的邏輯?先撥款再點交!?然後我們就簡單的也回封存證信,要建商準時出席消保官的開會通知,一切爭議於會中協商解決。下期待續.......
tchi5025 wrote:又是很可惡的事情,上...(恕刪) 大大, 那麼久還沒結束呀!還好我之前那個漏水屋退貨成功! 可能是因為建商評估收回來再賣會賺...結果一退回去, 景氣馬上下滑...結果房子現在還空著. 我算是比較幸運, 給建商一個教訓.基本上要求折價是合理的. 要退貨就要看消保官對瑕疵的定義怎麼判決了.我們支持你給無恥的建商一個教訓.
再與大夥分享一下從去年 12/24 消保官調解之後的事情:一、 調解當下承諾保固三年,折價 0.83%,結果當然破局。二、 我們趕快又去找當地台北市議員求援。 第一次對方告假無法出席,經市議員再次發文後相約現場會勘﹝市議員真的有到現場耶﹞,並通知消保官與公平會派員列席,果然又退了一點,成為保固三年,折價 1.13%,結果也是破局。三、 最後經由懂法律的親人出面,動之以情、說之以理,並分析合解與訴訟的結果之後,最後達成協議是保固四年,折價 1.36% 的方式。四、我覺得對建商最具說服力的一點是,銀行也已將房子設定了,而且也撥款到我們帳戶名下了。建商一聽到此馬上說我們會構成侵占罪,經由懂法律的親人回答說:建商也尚未交屋,我們也沒有實際入住的事實﹝也是沒有鑰匙啦﹞,如何構成侵占呢?如果你們建商真去告侵占,那我們馬上就搬進去,誰也不能阻擋。如此的一波三折之後,總算有了尚不滿意的結果,但是又何耐呢? 已經相約明天 2/14 再次驗屋,無誤後即通知銀行週一撥款。再次感謝 01 鄉民的送暖、打氣、與經驗分享。祝大家明天情人節快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