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aky wrote:
如果樓主文章內容屬實,那像小張這種只有二分之一產權卻想不付半毛就一直占用房產的既得利益者,還有這麼多網友幫他說話,果然是一個濫情理盲的社會!
在這樣的地方,建議大家如果不幸發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先大喊"我是孝子!!!"(恕刪)
非也, 小張的人格根本不是這個法律案件的重點, 而是被樓主用來合理化的工具
今天就算小張是聖人, 禿鷹還是做一樣的事.
民法824條, 可以被利用來強迫拍賣合法擁有, 無債務人的財產才是討論的重點
附和樓主的設定跟風向才是濫情與理盲



再回去看看 680,686樓 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