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抒發己見
1.拜託各位不要再舉正義國宅釘子戶被碰碰的例子了,這個例子很爛!被碰碰是因為他真的太操弄了!台灣人普遍沒有那麼邪惡,雖然也沒有那麼善良,但是能夠搞到被碰碰的地步,實在已經是因為作法上太可議了。
2.樓主這種人(在下非人身攻擊,只是抒發己見)是老住戶最討厭的一種鄰居:平常房子租人,要改建(或是都更)前夕卻又搞不清楚狀況的搬回來,還大興土木,這種鄰居在老住戶的心目中實在是自私到宇宙無敵。這種鄰居通常不管經營維護,只管收割利潤。
真的沒有針對樓主的意思
樓主裝潢到底如何在下不想深究
只是看過不少改建前裝潢的鄰居的嘴臉
建商不賠裝潢、違建、違法圈地等等,是天經地義的
建商按土地持份來分配才是天經地義的,一樓店面有特別待遇已經是台灣的極限了
另外裝潢契約沒有那麼偉大
室內設計證照根本沒什麼用(在下建築師事務所專案經理,歡迎筆戰)
室內裝修簽證表要建築師簽、室內裝修綠建材材料表要建築師簽、室內裝修材料書要建築師簽、涉及結構你室內設計師也不能簽
室內設計證照真的沒什麼用
真要裝潢很簡單
天、地、牆全部水泥粉光,配管配線全部露明,鋁窗做一做,浴廁廚房防水做一做,廚房去環南買個不銹鋼廚具,傢俱全部現買
這樣弄一弄可以住五年,五、六十萬就搞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