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zhiphop wrote:
也許是體系不同吧,判...(恕刪)
呃,先看看ez大所po出的內容:
"本斡旋契約有效期間:自簽署後至民國XX年XX月XX日XX時止,買方在該期間內有撤回權利。但買賣契約已成立,或其他賣方已承諾買方之要約條件並經仲介公司送達買方者,不在此限。"
再來小弟現在手上的委託書有關"委託期限"的部份, 大致敘述一下:
第x條:委託期限
買方之委託期間至xxxxxx, 若期滿, 受託人應於三日內返還.
但是, but, 整張紙我剛剛都看爛了,
並沒有ez大所述"買方在該期間內有撤回權利"
所以律師才有說, 既然委託書是"買方與仲介的委託關係".
既無註明可以單方面中止委託, 那便是要雙方同意. 或是等到期限過後自動失效.
不過這當然只是律師以他的專業來判斷的.
所以各位真的當參考就好,
不過以後小弟若再遇到同樣狀況時,
所有的疑慮都會在委託書上寫明.
就當個參考囉! 謝謝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