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小弟最近跟女友買房子,結果卻被房仲業者提告

看完的心得就是...

找代書去嚇屋主有奢侈稅導致交易失敗
並且逼迫原仲介承認是他的問題...
當然結局是沒有奢侈稅
私底下成交不想付仲介費~


真費功...


哈,奇怪的法律去保障一個中間仲介,搞出了變相資訊錯誤行為

買賣房子,最好不要經仲介~仲介眼中只有利,沒有義,把這麼多的錢交給這些中間人,有時還會反過來咬你

怎麼看都不是一個好交易,何況全國性的價位壟斷,更造成房市價位的假象,或者說壟斷買賣,還能假藉權力,有時還會咬傷主人(付錢的人)
我不是仲介.也不喜歡仲介.但是我覺得樓主本來就應該付這個費用.因為看起來(常理).似乎是樓主要規避仲介費而搞出的問題.現在被告....很正常別因小失大
你如果跟屋主簽約了
那你就顧好自己就好
你去跟房仲談
付百分之一就好 這個很有機會

反正當初跟屋主簽約的時候
屋主也是以為他自己可以實拿
所以跟你談的價格沒有考慮到仲介費用這5-6%(不管書面說是誰付,實際上還不都是買方付)

反正當初也該多少付一點
買房子不用考慮太多
你對屋主也沒啥交情
當初花了這麼多時間
你就趕緊停損 別再花時間搞這些了

房屋仲介搞這一手實在讓人很毛
但別花時間在這個上面了
去找他們好好談
但切記一切都錄音下來
之後或許用得上

最後最虧的是屋主
但你也別擔心
他賣房也賺了不少錢 吐一點給房仲而已
當初他找房仲銷售 本來也該付出代價的
看完之後只有一個想法
樓主為何不去把代書拖出來?

今天代書提供錯誤資訊
代書導致交易失敗
現在你們有私下交易.....
不難聯想是串通代書搞暗盤...

要自清 建議把代書拖出來
讓代書去扛責任...
仲介也可以跟代書求償....

tony402219 wrote:
看完的心得就是......(恕刪)


完全同意您的看法 樓主給告上法院剛剛好而已
樓主你可以站在仲介的立場想一想, 人家會怎麼想?

如果樓主是仲介這一方, 會不會覺得是根本是樓主跟自己的代書串通好把屋主嚇跑,
自己再去想辦法找屋主成交?

存在事實是這樣, 但立場不同, 解讀也不同. 也許樓主完全不是如仲介想的那樣,
但樓主不這麼想, 不代表別人不會這麼做, 而且我相信這家仲介也不是第一次遇到
這種情況了,結果一切回歸到法律跟合約來談.

不過還是希望樓主可以順利把問題解決, 找到自己喜歡的房子不是很容易, 要有點
緣份的...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板上仲介是不會告訴你,如果透過其他仲介公司成交,是沒有違約的問題,

這是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就算你的契約沒有這一條,一樣有效。


內政部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的條文「受託人已提供委託人曾經仲介之客戶名單,而委託人於委託期間屆滿後二個月內,逕與該名單內之客戶成交者,但經其他房地產仲介服務公司仲介成交者,不在此限。」
沒錯,透過其他仲介成交,應該就可以解決,不過,給點車馬費,留個收據紀錄
這種一面倒只說自己沒錯 很倒楣的文章看看就好

通常人都會只敘述對自己有利的尋求別人支持

然後自己幹了甚麼狗屁倒灶的事都不說

我個人感覺是 叫仲介帶看 又有認事代書

然後發現奢侈稅快過了 就叫代書嚇屋主

事後在回頭找屋主買 交屋日押後

然後被仲介抓包

再上來討秀秀

為啥呢


因為

你又認識代書 又有熟識的仲介朋友

然後去找別人買沒成 最後又讓自己人仲介成交

你就是投資客瑪 講那麼多

一口仁義道德

做些奇奇怪怪的事被告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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