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欠,你是本人嗎??你知道??還是你是那位房東~~~既然當場都結清~~到底有甚麼理由事後來要錢講到稅~~樓主已經工作了嗎??開始報稅了嗎??之前合約裡面有提到報稅問題嗎??不然明年報所得稅時~如果之前都是轉帳有憑證~你就直接加進去申報~~~ldt000 wrote:法律上 500元不...(恕刪)
newtype53 wrote:心腸真好~~~那你...(恕刪) 她是我朋友我出當然沒關係啊⋯⋯為了500塊自己知道欠不欠好好笑500還要這樣問欠就還覺得不欠就請房東給證據才要給!簡單!出社會幾年連這個都沒辦法處理真的要檢討自己的能力
klio7979 wrote:我不太清楚申報租屋...(恕刪) 那就是沒申報,也沒留下租賃契約囉~你的房東沒申報租賃所得的機率非常大,所以不用擔心他會為了500元去告你.他不但要舉證還要承擔被查稅的風險,結果只會讓自己損失更多.最後還是建議你,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請房東提供繳費單據,看看是否有誤會的地方,它若不提供就不用理會它了.不懂再提出來,集思廣益把問題圓滿解決.
我笑了~~~那你有說跟沒說有甚麼差別~~講大家都會講~~~她是你朋友你會出~~??重點???樓主是你朋友嗎??是的話,麻煩幫她付完後~我跟你道歉~~不是的話,我不知道你說這些~~是要證明甚麼??Tokyo 胡 wrote:她是我朋友我出當然沒...(恕刪)
不匯是不會有啥法律問題。當初點交雙方都簽字結清費用,在法律上就已經認定解除契約關系了,不可能再讓你事後追討的。如果房東真的算錯也要把當期電費帳單及當初結清時的電表度數等相關資料拍下傳送給你確認,並重新計算,才能讓人信服,否則光用手寫資料,真的不妥。你若心裡不安,就請對方補足資料,依上面明細計算,若真的沒錯該是你繳的再補繳也不遲!如果我是房東這500元是自己算錯,肯定不好意思跟人家要了,都已簽字結清就表示確認無誤啦,沒那個臉要....是房客的話,若是相關電費帳單,和當初結清電費度數計算確實有誤,我也是會補給他就是了。但他若跟我說抄錯或看錯度數表,我就不會鳥他了!其實每個月電費使用多少應不會差太多,我一個人一戶一個月電費也沒超過500元,當初結清的電費再加上500元和你那時每月繳的電費相近嗎?你自己應該會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