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狀況看來,建設申請了拆照,只拆隔壁那一戶,明顯是要給樓主壓力,看能不能成事,建商看來也還是想買下你們的房子,建議樓主你們去好好的談就好,畢竟這本來就是想互利益的拉距而已,我認為這沒有什麼問題。反而樓主你們把事情想遠了,你們真的不要,建商也只會放生你們而已,說實在的,他不會動你們的共用壁的,又不是傻子,而說的地下水敏感區這點,我認為你多想了,你有說過你們是台中地區,台中地區的地質我算了解(忘了說,小弟也是營造業的),只要用適當的工法就可以了,這點你不用擔心,不用先入為主了。再則,從你發文,很明顯,你們想賣給建商,所以說了很多十幾口人在這的這些話我覺的都是不用想太多的最後說個我自已負責的建案的事,我之前負責一個案子,地600坪左右,旁邊一間30幾年從3樓加蓋到7樓的旅館,約100坪,且雙面臨路,我們公司開一坪60萬收,當時約一坪15w,約6000萬,如果收下來了,我們就變成3面臨路了,對方不願意,一坪開200萬,太約2e多,公司直接放棄整合,送照開工,一開工後,先花了200w左右幫你們把基礎加固好,順便把他們的房子扶正,原本從1樓到7樓斜了13公分,扶到只差3公分,開工後,還是直找中間人來找我們,說願意1坪100w特價給我們,我是客氣的說,我們已經開工了,要回報公司,看公司,想當然爾公司不可能理他,因為鄰房保護做的太好,對方也找不到什麼大條的東東來搞我們,最後還一口氣降到30w要賣,那時我也直接不客氣的告訴中間人,來不及了,而且這間房子如果不改建還好,如果要改建的話也一點用沒有了,他地面寬約10米,深度約16米左右,又臨路,往後拆了也沒有價值了,現在拿來賣人10w也不會有人要了,只能說我一點也不同情對方
都什麼年代了 現在每個縣政府都有建設科在負責這些業務, 只要有任何臨損被申訴,沒有復原 或者案子沒結案沒和解,蓋房子的建商是拿不到建照的 你叫人家來抬棺材灑冥紙, 找黑道, 只是會更慘, 要結案跟和解只會花更多錢罷了, 除非建商也不想拿使用執照了, 就荒廢在那邊無所謂 才會有上述的情況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