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omfr wrote:
這位民代 選舉時有說要讓出車位嗎? 沒有吧...
這筆交易當年法院也都已經公證了... 因為是議員.. 所以要犧牲?...(恕刪)

類似的事件,或許有人認為市議員為顧及親民形象應不會有大動作反咬(提出訴訟會讓人覺得議員心胸不夠寬,或是得理不饒人)
才隱瞞不利的地方上網公開訴苦,看能否訴諸鄉民的正義來迫議員妥協接受!
如果是一般人捲入,在公開的網路被這樣說,應該不需要像議員那樣需顧及親民形象,該如何處理就給律師處理吧?
k.k2001 wrote:
類似的事件,或許有人認為弱勢的在野黨市議員,為顧及親民形象應不會有大動作反咬(提出訴訟會讓人覺得議員心胸不夠寬,或是得理不饒人)
才隱瞞不利的地方上網公開訴苦,看能否訴諸鄉民的正義來迫議員妥協接受!
如果是一般人捲入,在公開的網路被這樣說,應該不需要像議員那樣需顧及親民形象,該如何處理就給律師處理吧?...(恕刪)


結論就是有人"偷雞不著蝕把米",看準對方是公眾人物不敢張揚,故意隱瞞對己不利的"事實"投書媒體,企圖製造民粹。結果,媒體不是笨蛋,只有一家電視台報導一天後就沒下文。



建議"魔女拉拉"若不是我們應該得的,就不要勉強,
我們心中都有一把尺來衡量!


其實很多事情本來就都是不公不義的

只能說這就是社會寫實面 所以你說找議員有沒有用?! 呵呵.....
PAULOOXX wrote:
有所有權,沒使用權,...(恕刪)


原來是三年前的事件!
放到靠北

豈有此理

簡直是韓劇

換法官,只要不利就換

憑這點就可以打臉

魔女拉拉 wrote:
我非常氣憤想請各為...(恕刪)


產權清楚並不代表有使用權.....
Junodidi wrote:
放到靠北豈有此理簡直...(恕刪)

要打自己的臉清醒一下嗎?三年前的事件好歹也看一下判決書或別人的回文吧…
這篇可看出過去洗腦文化的可怕,即使已經有人在110樓貼出判決,也點出樓主許多破綻,還是有人基於意識形態繼續出言不遜,跟我在另一樓遇到的幾個差不多。說真的到現在台灣這麼自由,還會被以前那種這麼低層次的宣傳洗腦的意識形態這麼重,頭腦多不會太靈光。

他們不會針對事情理性分析,只是基於意識形態就發狂,說理不行換耍賴,像是運用媒體操作先抹黑人家。所以,跟他們說理浪費時間,他們也可能沒那種腦筋去分析,台灣就是有這些人今天才一堆困境。
阿陣 wrote:
其實很多事情本來就...(恕刪)


三年前的舊文還挖出來....

而且這篇是開版不僅是沒有說出全部事實,重點是她還「說謊」

明明買之前他就知道車位有問題,前屋主也把這部分便宜賣她
(文章中卻說買了才發現....)

那打官司當然一定會輸,卻想利用社會輿論免費拿回車位?

這種人也太可惡了吧....


一面之辭果然很不可信
嘘は真実の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