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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earhuang wrote:
在這邊爭論真的是在幫樓主嗎?
樓主早就不見了

sunyearhuang wrote:
對樓主要悔約,時間很重要。

但,啥都不懂的賣家不適用
婦賣屋「同意放棄審閱期」 隔天反悔倒賠700萬
顏姓婦人15年前以3000萬買下37坪的三角窗店面,但兩年前碰上房仲,主動要求協助賣房,不但大打溫情牌,還熱絡得幫忙整理店面,讓她一時心軟,想開價1.2億賣屋,但最後協議以每坪262萬(總價9188萬)的價格銷售
大肥羊一隻

屋主顏姓婦人兩年前開價1.2億同意房仲銷售,但隔天反悔,跟買家協議後,不但要付400多萬賠償金,還要給付房仲367萬的仲介費
倘店面市價1.2億,婦人開價3億,結果如何?

一鄰居 ~ 病危老人,也類似此
店面賣掉後,子女告代書(代書是案例中房仲角色,且店面是代書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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