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房屋王應傑:社會宅千萬不能蓋....

還款期限改成40年~~一般首購大概30-40歲~~還到70-80歲~~他是有病嗎?
還40年,很不錯的建議,做到死就對了,剛好呼應現在的90制。
不蓋怎麼行
關係最好的潤X早就準備好了
終於快要等到
怎麼可能說不蓋呢?

來個簡單的數學:平均首次購屋年齡將近40歲,男性平均壽命75歲...


也就是說在我有生之年根本還不完40年房貸啊!
這房子到死也不是我的...只是建商+銀行借給我住的,房貸還不出來當下就要被法拍.
那我租房子不就好了,還可以省下幾百萬頭期款!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stoneli wrote:
常常在想,過多的房...(恕刪)

可以考慮參考一下北美的仲介制度,
買賣雙方各自有不同的仲介,(就像司法上原告被告各有律師)
各為其主爭取自身利益,
雖然可能還是會有弊端,
但可能會比現在買買都同一個仲介更好一點

買方如果察覺所請的仲介沒有替自己爭取利益,
可以解除合作關係,
買方仲介會害怕丟了案子沒錢賺

現在買買雙方都同一個仲介,
仲介手握案件,
當然比較偏向賣方,
買方只能靠自己

呵,社會住宅不要蓋不要蓋,把預算拿來補貼首購族的本金,把預算拿來補貼銀行利息,把預算拿來補貼給房仲的佣金比例,
再把貸款延長到40年。如果首購族沒有工作或是失業,就來當房仲,薪水保證6萬,政府幫忙補貼5萬,直到房貸還完為止。

這樣子是不是更好呀?王董....
-- Using Numb3rs, we can solve the biggest mysteries we know
商人的話要反著解讀,因為他只管自己的利益,依照他的邏輯,國外社會住宅應該都不要蓋
這傢伙很笨,社會宅蓋越多對房仲從業人越有利啊

社會宅蓋了就要營運,既有的公務員又不懂這些,就會招考有經驗的人員

最有經驗的當然是房仲啦,這麼一來,房仲從先前的房市撈了一筆,然後又可以轉職公務員

政府簡直對房仲照顧到了極點,還看不懂嗎。趕快閉嘴悶聲發大財才對

Sunnycat40 wrote:
不得不說,這真的是...(恕刪)


他當這些百姓們都是白痴,看不懂他葫蘆賣啥藥!!
如果他真的是仲介老闆的話~~~他絕對不會講這種話~~反而希望房價趕快降下來~~~~擴大成交量~~

問題是他還是北橋建設的老闆阿~~~

建商怎麼會希望有社會宅這種東西的出現了呢~~

台灣的房市有八成都是被這種建商兼房仲搞死的~~~

你有看過股票市場~~股票只能漲~~但不能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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