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H wrote:
我知道你愛吃蘋果,不...(恕刪)


你可以去函地檢署說,他們抓到的並沒有成功交易22件,你看看這樣法院及檢察官要不要採信就好
terrybog wrote:
你可以去函地檢署說,他們抓到的並沒有成功交易22件,你看看這樣法院及檢察官要不要採信就

"沒有成功交易22件",檢查官沒有這樣說,我也沒這樣認為,去是要被當瘋子嗎?
倒是你的"成功交易22件"可以去錄個筆錄,因為連蘋果新聞都沒有"成功交易"這樣的字眼,應該算新證詞。
另外,有看了我給的其它新聞了嗎?還是你非蘋果不吃?
營養失衡,真的不好啦。我給的一定不吃,也可以自己找,就是不要只吃一種食物,良心建議。

另外,若你要塞同一顆蘋果證明裡面有"成功"微量原素。就算我眼不好吧,請畫出"成功"兩個字就好,畫了一堆還是看不到"成功"。那22件我左看右看,就是兩年內詐貸的件數。其它新聞也是這麼寫。"炒房"應該是像蘋果這種水果報才會加的料。而且就算只看蘋果,最後它也有寫起訴的罪名"違反《銀行法》"(其實還有違造文書)。
以銀行法起訴,不是詐貸22件而是炒房22件,以銀行法起訴炒房22件?看不出問題嗎?
還是看不懂?多看看看其它新聞是怎麼說的吧,真的只吃蘋果會營失衡的。
Ace.H wrote:
"沒有成功交易22件...(恕刪)


沒有成功那麼銀行又傻傻地給2.8億嗎?

如果你有認識這樣的銀行,麻煩一定要介紹給01廣大的會員

另外如果沒有成功那麼地檢署做什麼抓他們?難道是要幫他們抓癢?

蘋果吃不吃我是不知道啦!但是眼睛不好我會推薦你吃枸杞!搭配銀杏還有更好的效果
喔!對了,我是不需要啦!只是好心建議而已
terrybog wrote:
沒有成功那麼銀行又傻傻地給2.8億嗎?

這前面也說過了,就算蘋果也沒漏寫。
正常不行,有行員配合就可能,OK?(裡面的石就是,她也是被起訴之人\)
那2.8億是他買入房屋後的詐貸金額,不是賣出後貸款(房屋出售後,是買方有權貸款,不是賣方)。交易成功後,他要還銀行錢,不是貸款。
目的是炒房
詐貸銀行丶作假合約、作假實價登錄是過程,炒房是自己主動決定價格
自己能決定價格?難道市場上其他人都是白痴嗎?
假設那個區域總共只成交30筆其中有22筆是自己做出來的假交易,那自助客就很容易影響
這就像討論區100個人有80個人在唬爛房價會井噴其他看的人就很容易受影響

總之現在炒房是無罪但是做ab約詐貸作假登錄是有罪的(但要抓的到才有)連帶的是銀行跟內政部網站,在無法證實登錄者是否登錄的是假訊息的前提下,也間接變成了炒房幫兇
我覺得政府乾脆就實價課稅吧,賺多少課多少這樣就沒有人敢作假交易了
目的是炒房
詐貸銀行丶作假合約、作假實價登錄是過程,炒房是自己主動決定價格
自己能決定價格?難道市場上其他人都是白痴嗎?
假設那個區域總共只成交30筆其中有22筆是自己做出來的假交易,那自助客就很容易影響
這就像討論區100個人有80個人在唬爛房價會井噴其他看的人就很容易受影響

總之現在炒房是無罪但是做ab約詐貸作假登錄是有罪的(但要抓的到才有)連帶的是銀行跟內政部網站,在無法證實登錄者是否登錄的是假訊息的前提下,也間接變成了炒房幫兇
我覺得政府乾脆就實價課稅吧,賺多少課多少這樣就沒有人敢作假交易了
Kdexv wrote:假設那個區域總共只成交30筆其中有22筆

這是詐貨犯嫌兩年所詐貸的筆數,不是售出的筆數,應該也不是同區域。但都被套牢,連利息都繳不出來,會全高價出清嗎?若是,不就口袋滿滿,也沒有要繳的房貸了吧!那來連利息都繳不出來?

Kdexv wrote:
內政部網站,在無法證實登錄者是否登錄的是假訊息的前提下,也間接變成了炒房幫兇

有過濾機制,不管屬不屬實,只要價格異常就不會登錄在揭露資訊。也是因為有審查制度需要時間,所以申報登錄的案件要一個多月後才會真正揭露。

Kdexv wrote:我覺得政府乾脆就實價課稅吧,賺多少課多少這樣就沒有人敢作假交易了

這叫漲價歸公,非因屋(地)主功勞的價格的漲價歸公,對不當炒房,是最實際有效的。
增值稅就是實現漲價歸公的方式,只是幅度不夠,效果不顯著。
除了既得利益阻礙外,也有居住公義的問題存在。
例如,一個自住十年者,當他想換房時,房屋上漲了50%,當他把上漲的部分繳掉後,將無法在同地區買同級的房屋。
所以漲價歸公確實是居住正義的好手段,但技術問題不是漲價歸公口號這麼簡單,但是個好方向。

大陸有計劃,房屋虛擬專用貨幣化,意思是當你不管用什麼方法(用真錢、繼承、贈予...)獲得的房屋,當你賣房時只能得到虛擬專用貨幣,這虛擬貨幣只能用來買房,不能作其它交易。這計劃真實施,是否能抑制房地產不當漲價?看起來這招厲害,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會不會變成暗盤交易盛行?有待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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