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漢皇super有二間套房A跟B,A房有車位,B房無車位,現在分租出去,但A承租戶不想租車位,故租給B承租戶,但現在問題來了,漢皇管理員跟我說房屋管理費跟車位清潔費不能分開,請問我要跟誰申訴呢?還是找那個單位幫忙?PS他跟我說一切都是銀行方面在阻擋,但我打到銀行,銀行跟我說他們只是代收漢皇給他的帳務而己,並不會阻擋更改帳單
這有什麼困難要銀行改,可能要手序、要費用,管委會怕麻煩(每個月都有人來說要改,你看問題會有多少)不能分開也是沒錯,我如果沒記錯,銀行代收每一筆都要收手續費(就你的情況原本兩間房子,兩張單子,兩筆手續費,將停車費分開,就會多一筆手續費我要是管委會,當然反對,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你就租金,一戶多收停車費,另一戶少收,這樣不就得了。
同意樓上的說法,一般管委會即使可以這麼做, 但通常不會開先例..屋房使用坪數包含公設,車位..而這似乎必需抱車位的坪數再獨立出來..一般管委會不願意這麼做,因為必需動到單戶的多比公設分攤的帳..其實樓主如果本身就經手租金,繳費部份應該由屋主由兩戶租金內包含單戶車位租金繳付才對..除非是車位轉賣,管委才有可能調整帳目,至於樓主的部份就得好好評估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