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預售屋總算在今年底要交屋,前幾天接待中心的小姐知會我說:使用職照比預先提前一個月發下來
(她說:因為房子賣太好了,我也不管她說是不是真的.......)
她叫我把頭期款剩餘的錢趁這幾天趕緊匯給建商(我目前只付訂金跟簽約金),
可是我還是堅持等到”使用職照”發下來後,我親眼看到職照後再匯錢給建商。
問題來了:
09月底使用職照下來後;預計10 月中旬在接待中心跟銀行對保。
那我是否現在開始要先自行找銀行來問房貸的事嗎?
還是我要等跟銀行對保後看看建商合作的銀行能否給予我好的利率?
如果不滿意,那我可以不跟建商合作的銀行貸款,再自行找貸款銀行嗎?( 建商合作的銀行初估是土地銀行 )
25的我,因第一次買房,很多地方還不懂?問題較多請各位前輩別吝嗇指教。
註: 房子需貸總價最少八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