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到租屋處附近的建商看建案(南部..透天..一千萬內)

全部 ALL 建商s 都異口同聲...

趕快買..否則開徵後...建商被課徵的奢侈稅要轉嫁到房價了(註)
(註):南部蓋透天的建商.多以土地個人(都是建商自己人)名義與建商合建..所以土地多未持滿二年
移轉時土地就要課徵奢侈稅了

現在總算了解了

奢侈稅在南部的新成屋市場而言..是買方的消費稅喔

呵..呵...

按照目前房市又有回溫的態勢看來

中華民國100年歲入預算中..稅收的來源應該可以100%達成了

公務人員加薪後歲計餘拙部分...有著落了..
騙你四年還要繼續再騙四年

你要嗎?
不懂...
要怎麼轉嫁?
合健之後還是要有一定的行情吧
Eason Huang wrote:
不懂...要怎麼轉嫁...(恕刪)


合建分售中...建商和所謂的地主都會在合建契約中約定房地銷售額之土地與房屋分別之比例

屆時建商會將屬於土地需課徵奢侈稅的部分轉嫁給我們買方...

呵..呵...建商左手先代墊奢侈稅...右手再來跟買方要回墊付的奢侈稅

真牠's OOXX

政府以為課徵奢侈稅讓他們博得"魔高一丈"的美名..看來是被建商看笑話了...
施行細則草案已出來了

合建分售的土地..應該是不列入奢侈稅課徵範圍

如果還有建商說土地部分要課的話..就馬上給他OOXX下去
那就先砍個20%再說
他們應該自己繳的稅憑啥要別人幫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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