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自己住的地方是透天「好窄」,趁著某次機會不小心買下隔壁房子,目前想要打通自住用。請問先打通施工?還是地政事務所辦理合併土地地號與房屋屋籍?或是其他程序?
不曉得是否有網友有經驗,煩請告知應接洽哪些單位?應如何辦理?與辦理流程大約需要多久?
目前打通的部份是打算一樓客廳相通約4米的寬度通道,其他都不動。土水師傅說應該不影響結構,水電行建議原電表、水表可以繼續使用,不用大費周章重拉線路。不知道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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