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會後發現一個問題

住變商後,圖面二~三樓登記為辦公室 四樓以上為住家部分

辦公室必須有獨立出入口,而這個社區是共用出入

到時送審可能不會過


請問在這個案件中 ,該如何解套?


有相關從業人員可以給我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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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公司的建案?

比起純辦/純住, 住商混雜的最便宜.

ooo382001 wrote:
今天開會後發現一個問...(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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