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一筆1000萬的現金可使用
要買的房子也在1000萬上下(裝潢家具都排除,緊急預備金也排除)
工作則是可以保證做20年以上
請問各位會怎樣做選擇呢?
1.直接把現金全數拿去買房
2.把現金一半拿去當頭期款,再付20年房貸
請問各位哪種選擇才比較好呢?

個人積分:51分
文章編號:3514033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