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文章說過,人生第一間買的就是我執業律師的辦公室,位在板橋,約四十坪大小,後來第二間就開始買套房出租。
你應該也知道的,後來因為配合政府的政策,銀行限制對於套房之放款成數,但買房子總不會都用現金吧,如果已經找到合適的房子,但套房之放款成數不足,該怎麼辦呢,“山人自有妙計”我就用辦公室這間大房子再去貸款,當然日後如果有資金要先把大房子的貸款先還一還,下次要再買套房時,才可以再用大房子去借錢應急,這就是我說的『以大養小』。
另外,這幾年房價不停上漲,想買房的人也許都有這樣的經驗,原來設定要買的房子,假設是六百萬,需要二百萬的頭期款,當二百萬頭期款好不容易準備好了,原來六百萬的房價可能已經漲到九百萬,需要三百萬的頭期款,好像永遠追不上房價的漲幅,這時候又該怎麼辦呢?像這樣你可以考慮看看,就以當時二百萬的頭期款去買當時六百萬的房子,當然一定會比你原先設定的房子小一點,但還是先買下來,再去繼續存另外一百萬的頭期款,房價應該是齊漲齊跌的,日後你就可以賣掉手上這間比較小的房子,同時再去買大一點的房子,如果房價是漲的,你的小房子就可以賣高價,當然你再買大房子也會貴一點;如果房價是跌的,你的小房子賣的價錢比較低,但相對你再買大房子也會比較便宜,應該能夠克服永遠追不上房價漲幅的困窘,這就是我說的『以小換大』。
『以大養小』讓你生出一堆房子;『以小換大』再讓房子變大。你要以大養小?或以小換大?
~歡迎分享轉載~請註明出處『 612-lawyer 一個律師的投資告白 』
612lawyer wrote:
其實各行各業都應該要...(恕刪)
沒錯啦。我只是感嘆,整個台灣社會的投資焦點幾乎全在房地產,對國家經濟成長不大,甚至會傷害長期經濟成長(買房就是叫人民把未來可以拿來消費的所得,提前集中起來先交給建商屋主。)
對國家競爭力的傷害其實更大。房價高,間接鼓勵年輕人才出走外國(因為國外所得較高),將才幹與生產力貢獻他國(包括敵國),賺的錢先回台灣養房,讓留在臺灣的年輕人望屋興嘆,老了沒生產力人再回台灣吃健保。
房地產已經是台灣經濟之癌,吸收了整個社會的資本與活力。可惜大部分人看不出來。
vaquero wrote:
政府真的應該想想辦法,降低人民把房地產當做投資工具的欲望。
我覺得樓主講的很好,這是一種好的"理財"方式,樓上的v兄其實可以放開來看待。
"理財"跟"投資"是兩回事,只不過很多人把他混在一起看了,每個人都應該學習好的"理財"觀念,而不見得要去"投資"。我舉個例子,買車我想很多人會用貸款吧,車貸號稱0利率,事實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不用每個月付利息,是因為你一開始就付給車商了,不貸款的話差價車商就會折給你。假如你有一間房子,你可以拿房子去借房貸,房貸利率至少都比車貸少2%,還款期又長,100萬的車貸,2%的利差,5年就差10萬。
這就叫"理財",管理你的財產,跟投資無關。
在上例中,懂得理財的人,就比不懂的人省了10萬。
把房地產當投資工具可能很多人不認同,但是房地產是一項很有價值的"理財"工具,你看可以自住、可以收租、需要用錢時還可以拿去借錢,利息是所有貸款中最低的、還款期又是最長的,很多人不喜歡背房貸,錢不多的時候當然盡量不要背以免生活壓力太大,不過有錢時就可以多多利用,有時候資產與負債適時的流動是比較好的理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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