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大
為什麼我上電子地政系統去查一塊地
也查到了地號,但地上建築物是0筆,所以是沒有建號
但我上戶政去查的時候,該筆土地上卻又有地址
也就是打了地址查詢的時候又會出現該筆土地
一般門牌不是一定就是要申請才會有門牌編定
那有門牌編定應該就可以查的道地建號不是嗎?
還請了解的大大幫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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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

151515151515
大大~
我不懂耶,能否在進一步教導,感恩不盡!!!
就是違建,
隨時有可能被拆~~~~~~~~~~~~~~~~~~~~~~~```
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
是指房屋沒有在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因為沒辦理登記,所以沒有房屋所有權狀,也就沒有建號,
房子的所有權要到稅捐機關查詢房屋稅籍資料,
才知道誰是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
納稅義務人就是房屋所有權人。
現在鄉下還有很多的平房或透天厝沒有辦理保存登記,
雖然沒辦,但若有居住事實,
還是可以申請門牌編釘和水電。

(以上如有錯誤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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