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名下房子贈與給家人再參加青年首購低利率貸款嗎?

最近新買一棟房子想申請青年首購低利率貸款,但因名下已有房子,房仲建議我可以把名下房子贈與給家人再申請青年首購。
不知大家有沒有一些實際經驗可以分享呢?

目前在網路上查到的程序如下
1)遷出戶籍地(和家人不同戶籍)
2)帶土地權狀到地政事務所拿贈與契約表格
3)稅務局繳土地贈值稅
4)市公所繳契稅
5)國稅局繳贈與稅
6)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

不知道以上程序是否正確呢?

另外有關贈與稅的部分,
假設我現在名下現有的房子現值超過400萬的話,那我是不是今年12月底前先辦理贈與220萬額度,2013年1月開始再辦剩下的額度(現在政府好像開放一年有220萬額度)
不知這樣分開辦理的話是不是就不會課到贈與稅呢?
還有分開年度辦理的話會需要繳兩次相關的手續費用嗎?
希望各位稅務大大可以幫忙解答!非常感謝~
何必?

賣給你的家人,讓那位兄弟去申請青年首購低利率貸款

然後再由您去買回來,也利用這房子來申請青年首購低利率貸款

這樣不是可以套出更多現金嗎?
我是要贈與給母親
家人也沒有那麼多資金可以購買
所以才會選擇這個方法
不知還有什麼不錯的建議呢?感謝!
mdaecho wrote:
我是要贈與給母親家人...(恕刪)


先查查你們的公告地價是多少吧
有時贈與不如買賣,土增稅差很多的

土增稅是地稅,贈與稅是國稅,用對方法兩者皆可取得較低稅率的優惠
青年購屋貸款條件登記原因一定是買賣,贈與不行

mdaecho wrote:
最近新買一棟房子想申...(恕刪)


針對你所說的贈與稅部分,小弟補充一下
贈與稅每人每年免稅額是220萬
假設你的不動產現值是400萬
那就可以分年分次贈與,今年先贈與220萬
明年初在贈與180萬,就免贈與稅了
但要考慮到土地增值稅問題
因為贈與移轉要繳土增稅,而且只能用一般稅率,不能用自用稅率
如果你的房屋是公寓,持有期間很久了,那就要算一下划不划算
還有分開年度辦理的話是要繳兩次的稅,只差不用繳贈與稅
但土增稅跟契稅分一年辦理跟二年辦理繳的是一樣多

備註:假設你於明年把不動產移轉出去
那國稅局的財產資料到明年的6月30前
都還是看的到你的不動產資料
要到7月1日以後國稅局的資料才看不到
要看銀行需不需要檢附國稅局的財稅資料
因為購買國宅及公教貸款都需要檢附


Henry大大~謝謝您的回覆!
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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