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進入履保階段.買方以其他理由反悔.後續會...

約10天前.透過房仲售出1樓的華廈
買方已匯入房價的1/2在履保的帳戶
今天.買方卻以買入的1樓華廈.其下方(b1)為大樓的發電機房為由
未事先主動告知
要求取消合約.否則揚言訴訟.這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賣方有義務在買賣前告知嗎?
我住了10年.也從不知機房在下方一事.
請達人指教
除了契約上屋主須告知之事項外,其他有一般人所不能容忍之瑕疵也有可能被視為瑕疵,只是減少價金的部分多寡而已!但是樓主所稱的機房問題,除非有經告知而刻意隱瞞的情形外,依我看過的案例而言,是不構成瑕疵的。所以請放心。何況,縱使是被認定瑕疵,也不能據以主張解除契約!!
個人臆測,買方應是其他原因.已此為不履約藉口
若法律上.買方站不住腳
確又不履約
賣方可有何主張
如果買方執意訴訟
我的房屋.會不會因此卡著.
要賣也不行
再請教

這是買方要著急的事,你可以好好看契約的內容,會約定違約金的問題,亦即他沒有照時程履行契約,就可以扣他違約金。如果他以莫名其妙的理由想要解約,通常會被視為任意解約,這也是要賠償違約金。正確的流程是發函通知命其履約,否則就視為違約,除行使解約權外並將依約扣違約金。解除契約後就可以再買賣了。
一般法院就買方簽約以後反悔的案件,通常會判決扣買方支付五到十%的定金。
相信我,買方比你著急多了。
你完全不用擔心
他不買所付的錢你就全吃 房仲佣金應該也會退你 等著數錢吧

事實上 這個買方如果夠聰明的話 應該跟你用動之以情的方式 再多少賠一些了結 用硬的來最吃虧是他自己
按契約走吧,我曾經收了斡旋,但隔天仲介跑來跟我說,買方不買且斡旋金要全退給他否連我一起告,房子會很久才可以賣.我連買方都沒見過還要告我,見鬼了.後來我不退斡旋照合約走,結果是仲介賠給買方.
事後想想可能是仲介在買賣上有瑕疵,否則幹嘛退.


一般法院就買方簽約以後反悔的案件,通常會判決扣買方支付五到十%的定金。.......

買方現匯入履保的金額是175萬.房屋總價350萬.5%到10%.....?

依據訂金OR買賣金額?

那買賣合約書的違約賠償條款.拘束力何在



還有錢是在履保帳戶裡.我又動不到.



一、定金沒收的案例通常是簽約後隔一、二天就反悔,您的案例是已進行到一半,可以主張的當然更多!!
二、買方沒有照時程來履約就是違約,原則上發一封存證信函限期催告命其依約履行,期限到沒履行就再發一封解除契約,這樣法律上而言買賣關係就不存在,至於履保的錢,契約應該會有載明領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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