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衡量自己能力能繳多少錢就貸款多少就好了~貸款400萬繳不起就貸款200萬阿~看便宜一點的房子不就好了?本來就是從便宜到貴的都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阿?不是醬嗎??至於說寬限期~這個也部是說你要申請銀行就壹定會準的~更何況後面要繳的反而更多錢~那是為了給剛買房的人一個前面的緩衝期而已
兩年寬限期也配合了奢侈稅的兩年閉鎖期,給炒房者有足夠空間去炒預售屋‧交屋後兩年內只需付銀行利息,等到要付本息攤還的時候剛好也就是兩年的奢侈稅過了,這時候賣也就可以不被科徵到奢侈稅‧政府的政策是有配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