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親等不動產移轉自辦流程簡要說明

首先聲明二親等之間不動產移轉可以買賣或贈與方式進行,流程大致相同,僅書表上有些許差異。

本篇文章中係以「買賣」為主的辦理方式。

主要係因為當公契為買賣時,在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時,才能辦理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核算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不限土地筆數)。


以下為自辦流程細節說明:


1.賣方需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後申請【印鑑證明】(若賣方當事人不到場一同辦理移轉時才需申請),順便可請領戶籍謄本(或可準備戶口名簿)。

2.買賣一方持【雙方印鑑】及【身分證】、【土地權狀】及【建物權狀】、【賣方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先至『地政事務所』領取「買賣」書表,順便申請【土地謄本】及【建物謄本】(視列印張數每張20元,若不知道地建號(可查看權狀),使用門牌查詢需再多付每筆門牌查詢費10元)後填寫買賣公契;再至『地方稅務機關』先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時記得申報書上要勾選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報時會核算印花稅(土地房屋現值千分之一),後申報契稅。

註:a.土地房屋現值可參考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單(可以大概估算須準備多少錢繳印花稅),但還是直接到
稅務機關查詢比較準確。
b.辦理機關會輔導填寫相關書表,只需準備齊全上述的所有資料。
c.需影本之資料,辦理機關會自行影印。
d.土地增值稅如辦理優惠稅率,才需準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審查期間約需兩週。
e.印花稅核算後,須先繳納完成,才能完成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申報,印花稅繳款證明一旦經稅
務機關銷花,就無法退還或撤銷重辦,重辦須再繳交一次。
f.此階段申報約需半個工作日內可完成。
g.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繳款單,辦理機關約七日內即可審查完成並核發。

3.領取稅單並繳款後,買賣一方持【土地增值稅繳款證明】及【契稅繳款證明】及上述所有文件,至『地區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註:a.辦理時若土地房屋現值低於220萬免稅額,則直接以贈與方式辦理申報即可。
b.若現值超過免稅額則以二親等買賣案件方式辦理申報,但需多準備買賣私契及資金流向證明
(存摺)等文件。(嫌麻煩也是可以直接以贈與方式辦理,假如嫌口袋錢太多,繳點稅造福一
下社會大眾)
c.辦理機關會輔導填寫相關書表,只需準備齊全上述的所有資料。
d.需影本之資料,辦理機關會自行影印。
e.若免課贈與稅,辦理機關將直接核發免稅證明。
f.此階段申報約需半個工作日內可完成。

4.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或完稅後,買賣雙方(或買方持賣方印鑑證明)持上述所有相關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房屋移轉登記。

註:a.辦理機關會輔導填寫相關書表,只需準備齊全上述的所有資料。
b.需影本之資料,辦理機關會自行影印。
c.辦理時,須準備登記費(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及書狀費(每張權狀80元)
d.辦理機關收件後,需數個工作日後方可領取新權狀。
e.此階段申報約需半個工作日內可完成。

5.買方至『地政事務所』領取新權狀,並順便辦理實價登錄申報。

註:a.辦理機關會輔導填寫相關書表。
b.僅需攜帶【買方印鑑】、【身分證】及【新領土地、建物權狀】。
c.此階段申報約需半個工作日內可完成。

6.買方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一人辦理遷入即可)。

註:本步驟說明在此略過,因戶籍原已在內,故未辦理此步驟。

7.完成後買方再至『地方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以自用住宅稅率核課地價稅。

註:a.辦理機關會輔導填寫相關書表。
b.須準備【印鑑】及【戶口名簿】。

8.賣方須於次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打完收工,中華民國萬萬稅。
文章關鍵字
thanks for sharing.
加分.
yh_ming wrote:
首先聲明二親等之間不...(恕刪)
忍忍忍

yh_ming wrote:
首先聲明二親等之間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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