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弟要和我阿姨買20年的老房子,有上網查一下相關資訊,可以使用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但是目前的疑問是,設籍年限的問題,如果戶口不在這間房子的話,是要把戶口遷過來後,就可以符合規定,還是要滿一年也可以呢??
請參考國稅局的說法: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6101950836311523406?tagCode=其實只要簽約當下,戶籍有在那房子就可以了。但通常很多人會忘記,出售前一年不可有出租或營業的規定。「一生一次」用完,還有「一生一屋」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