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原來是關心機關用地,在關心機關用地問題中,才發現土地重測後,無端多了一個地號與一位地主.目前地政事務所表示,持有道路的地主之一,民國 88年賣土地給他人,而他人把地捐給地方政府...但從手中 97年與昨天申請的土地登記謄本都看不到88年買賣登記.所有權人: 新北市管理者: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土地標示部 => 登記原因:地籍圖重測土地所有權部 => 登記原因:接管下午會至地政事務所解疑惑,再來補充內容!
諮詢地政服務人員後,才知道必須申請[地籍異動索引]才能看到該地號買賣或移轉的全部資訊.且不能用新地號,必須用舊的地號,不然還是會看不到資料.單本社區道路的地號變了四五次,一個地號變成三個地號. 三個地號又變換三次!不知道是否因 97年所申請的土地登記謄本,是用 97年當時的地號申請.昨天申請的土地登記謄本,是用現在的地號申請.兩次的地號都不是更前期的地號,所以看不到買賣資料!地籍異動索引看出 97年3月有買賣, 98年7月買方贈與, 99年11月地籍圖重測.所以新地號與新地主是這樣產生出來的!